「青年創研庫」公布「大數據時代下保障個人私隱」研究報告

2021-05-16 13:38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研究中心成立之「青年創研庫」今日(16日)公布「大數據時代下保障個人私隱」研究報告,它是在3月5日至17日以實地意見調查方式訪問808名15至65歲本港居民,當中有92.5%受訪者認為指紋、面部圖像等生物辦識資料是敏感個人資料,而受訪者給予的個人私隱平均分為6.66分,較一半半之5分高,顯示香港市民普遍頗重視個人私隱。

 青年創研庫透露研究發現個人私隱專員公署工作之平均分是5.97分,當中有125名受訪者給予低於5分的評價,主要是由於不滿公署監管不足。

 青年創研庫續指65.5%受訪市民支持將「起底」有關行為定為刑事罪行、70.8%市民更同意私隱專員公署應有獨立刑事調查權和檢控權、59.9%市民同意賦予私隱專員公署法定權力要求社交平台和網絡移除起底內容、52.3%市民則支持立法推行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

 青年創研庫表示,研究有訪問本地專家學者對上述事件的看法,他們擔心相關修例賦予執法部門過多權力,過度干涉網絡平台和社交媒體自主權,使本港網絡自由度逐步收窄;受訪電訊商在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政策上亦建議政府將推行時限延長至2年以上,並提供寬限期。

 青年創研庫指25.5%受訪者正考慮下載「安心出行」應用程式、26.2%受訪者則沒有下載,當中有80.9%受訪市民是憂慮私隱;受訪專家還提到《私隱條例》對「個人私隱」定義較歐盟和其他地區狹窄,並沒有涵蓋不能被確認但其實可能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例如位置資料等,亦沒有規管資料保留時限。

青年創研庫民生組召集人陳昌堅建議當局在《私隱條例》中「個人資料」對「可識辨身份」之定義延伸至位置資料和實時監察片段,並加入「敏感個人資料」類別。

 青年創研庫民生組召集人陳昌堅表示,本港《私隱條例》沒有針對生物辦識資料作特別保障,亦不規管用作保安用途之閉路電視影像,他建議政府延伸《私隱條例》中「個人資料」對「可識辨身份」之定義至位置資料和實時監察片段,並加入「敏感個人資料」類別,規定只在特定情況下才容許處理,以加強私隱保障。

青年創研庫民生組副召集人廖美欣建議政府為初創企業設「科技監管沙盒」的可能性,並考慮豁免《私隱條例》罰則以減低企業營運成本。

 民生組副召集人廖美欣則建議政府納入問責原則,規定資料使用者必須為高私隱風險項目進行資料保障影響評估,並由私隱專員公署負責審計及批出認證;她亦建議政府研究為初創企業設「科技監管沙盒」的可能性,並考慮豁免《私隱條例》之罰則以減低其營運成本,從而平衡保障私隱與推動創科發展。

青年創研庫民生組成員倪智承指政府應為「起底」受害人設兩層投訴處理程序,以提供法庭以外的調解機制。

 青年創研庫民生組成員倪智承指政府應為「起底」受害人設立兩層投訴處理程序,提供法庭以外的調解機制,並為網上內容營運者設立「先通知、後移除」制度以保障其權益;他亦引述報告建議提到政府需優先修訂《私隱條例》,並暫緩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度。

[責任編輯:徐麒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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