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10·1非法集結案被判囚 消息指法官胡雅文接到恐嚇電話

2021-05-28 22:11
來源:香港商報網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0人承認于2019年10月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今天(28日)被判緩刑至18個月監禁不等。消息指,案件判刑後,主審法官胡雅文辦公室接獲恐嚇電話,警方重案組接手調查。

 據報道,恐嚇電話分別在今日下午1時、3時及至4時許,3次打入胡雅文法官的辦公室,對方沒有來電顯示,來電者在電話中,說侮辱及恐嚇胡雅文法官的言語,內容涉及「我要殺你全家」、「你小心啲,下次斬X哂你全家」及「X官,我會斬開你18碌,夠膽你就出街,我依家刑恐司法人員呀」。案件暫列刑事恐嚇,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司法機構回應指,事件已由警方跟進,司法機構不適宜評論。司法機構高度關注事件,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一直以來,法官及司法人員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10人,被指于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早前認罪,法官胡雅文今日判處各人監禁14至18個月,當中單仲偕、蔡耀昌獲緩刑。

 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及何俊仁各被判入獄18個月;黎智英和吳文遠被判囚14個月;楊森和何秀蘭被判14個月;單仲偕和蔡耀昌各被判14個月,緩刑2年。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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