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澄邁縣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發布了《關於促進遊戲、動漫和數字文創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促進園區數字文創產業發展,推進產業創新融合形成集聚。《措施》支持多手段承兌獎勵,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為支持遊戲產品研發,《措施》對園區內新增獲得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批通過遊戲版號的,每款產品給予遊戲研發企業20萬元的一次性研發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措施》鼓勵遊戲企業出海發行。對通過「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模式在海南遊戲出海公共服務平台指導下自行出海發行或通過平台進行出海發行遊戲產品的遊戲企業給予支持。
據悉,為了促進遊戲,動漫和數字文創產業發展,澄邁縣遊戲企業新推出的海外發行遊戲產品可獲15萬元獎勵;日活躍用戶數每增加10萬,額外獎勵10萬元,但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回國內發行的遊戲若排名前20、有顯著文化輸出貢獻、創新技術或玩法、或得到行業認可,可優先申請版號。獲得TGA、GDCA、DICE等年度獎項提名的遊戲獎勵50萬元,獲獎則獎勵案,第一出品方每部獎勵50萬元,年總額不超100萬元;園區企業參與後期製作的,每部獎100萬元。支持遊戲出海企業辦理跨境貿易業務,鼓勵使用人民幣結算。影視動漫作品若在澄邁首映且備勵20萬元,年總額不超100萬元。
企業新建的專業錄音棚和光學動捕棚,在完成管理局備案並對外開放共享後,每家企業將獲得一次性獎勵200萬元。鼓勵園區內企業使用專業錄音棚、光學動捕棚共享資源,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對使用經管理局備案後的專業錄音棚、光學動捕棚的企業,給予獎勵20萬元等價產業發展券。此外,為支持擴展現實、元宇宙和超高清視頻新產品研製,《措施》鼓勵區內企業研製VR或AR終端產品及核心零部件產品、超高清視頻採集設備和終端呈現產品,給予一次性研製獎勵50萬元。
此次發布《關於促進遊戲,動漫和數字文創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對滿足該措施的企業,選擇園區產業發展券方式兌現獎勵資金,可以按照可享受獎勵金額對比最高不超過3倍兌換成產業發展券面價值,如:可享受獎勵金額為10萬元的,最高可以兌換成價值30萬元產業發展券進行使用。
《關於促進遊戲、動漫和數字文創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促進園區數字文創產業發展,推進產業創新融合形成集聚,支持遊戲出海企業辦理跨境貿易業務,鼓勵使用人民幣結算,鼓勵影視動漫作品創作。(杜敬琨 路凡非「海南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