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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两个中心实现低保“一站式”服务

2014-08-01
来源:辽宁日报

  本报讯 7月30日,记者从抚顺市民政局获悉,为了促进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推动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抚顺市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方面,开始构筑新的管理模式,即在县、区民政部门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城乡低保管理服务中心,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一站式”工作管理服务。年底前,各县区将全面完成这两个中心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低保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构筑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新模式,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精神,抚顺市在各县、区民政部门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整合资源,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大力度。在乡镇、街道设立低保管理服务中心,一门受理、多方协作,实现低保申请、调查、审核、管理一站式服务,规范了申请审批流程,由原来的社区受理申请、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级流程,改变为由中心直接受理申请、进行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二级流程。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分别按不少于2人和4人的标准配备最低生活保障专职工作人员,已有65个街道、乡镇通过现有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开展了“一门受理”的综合性服务工作。

  5月底,顺城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城乡低保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目标。成立了由民政局牵头,涵盖区人社局、工商局、公安分局等十余家职能部门的低保工作协调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形成信息畅通、措施灵活、反应迅速的工作协调机制,保证低保评定工作准确高效。

  全区9个低保管理服务中心成立后,全部设有独立办公场所,每个中心配备4至6名工作人员,设立业务受理、调查取证、档案管理、审核听证、综合业务、来信来访等多个业务窗口,规范了申请审批流程,由原来的社区受理申请、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级流程,改为由中心直接受理申请、进行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二级流程。每道程序都有专人负责,采取核实、审核(批)、监督相分离的管理模式,有效避免了“人情保、骗保、漏保”等现象。两个中心成立以来,顺城区受理低保申请241户,经受理申请窗口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有204户,不符合条件的有37户,有189户居民通过审批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赵丹竹/本报记者/周 明/崔振波

[责任编辑: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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