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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区长质量奖2月1日起开始申报

2018-01-3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娜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获悉,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坚定不移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引导广大企业追求卓越,树立卓越绩效企业标杆,宝安区将于2月1日起开展2018年度(第九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宝安区区长质量奖是宝安区人民政府于2002年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每年评定一次,主要授予宝安区在推动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和政府服务质量提升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对宝安质量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不含机关单位)。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获奖的组织均为各行业标杆或具巨大发展潜力,覆盖先进制造、高端服务和公共服务业等,如航盛电子、华讯方舟、洲明科技等国内、国际领先的企业,也有宝安中医院、石岩公学等公共服务机构。

  今年是宝安区第九届区长质量奖评审年,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深宝规〔2017〕15号)的有关规定,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从2018年2月1日起受理宝安区企业或组织申报第九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参评费用全免,入围单位给予评审反馈,获奖单位以宝安区人民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彰,并颁给奖牌、证书及奖金。

  宝安区区长质量奖包括区长质量奖大奖、区长质量奖提名奖、区长质量奖鼓励奖三类奖项,其中,每届获得区长质量奖大奖的单位不超过2家,获得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不超过4家,获得区长质量奖鼓励奖的单位不超过4家,分别奖励100万、60万及30万元。

[责任编辑:程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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