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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成為第五個制定出台省級生態文明建設條例省份

2020-06-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2019年底,雲南全省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全部達到二級標準,優良天數比率達98.1%;納入國家考核的地表水斷面I-Ⅲ類水體比例達78%,劣V類水體比例為4%;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62%,濕地保護率超50%,建成區綠地率達33%。
 
 
  雲南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還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項,特別是缺乏統一的法規制度文件來統籌規範和約束生態文明建設活動和管理行為。《雲南省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施行,標誌着雲南省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進入了規範化、法制化軌道。雲南成為繼貴州、青海、福建、江西之後,第五個制定出台省級生態文明建設條例的省份。
 
  《條例》共設總則、規劃與建設、保護與治理、促進綠色發展、促進社會參與、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8個章節,共66條。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突出生態文明建設的生態、生產、生活三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具有較強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條例》體現了省委、省政府生態文明建設新部署和新要求。把努力將雲南建設成為中國最美麗省份、推動鄉村振興、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兩型三化」產業體系和打造世界一流綠色能源、綠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張牌」,以及美麗縣城、特色小鎮等工作部署,都規定在《條例》之中。
 
  《條例》明確了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責任主體。省人民政府負責全省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建立生態文明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和督察制度,統籌協調解決生態文明建設重大問題。州(市)、縣(市、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綜合協調機構,具體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應當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宣傳、普及、引導等工作。鼓勵村(居)民委員會、社區、住宅小區的村規民約或者自治公約規定生態文明建設自律內容。
 
  《條例》涵蓋了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生產、生活三方面的重點任務。從空間管控入手,統籌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以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治理為重點,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與修復。通過構建雲南特色現代產業體系和推動工業、交通、建築、農業、旅遊等重點領域的節能低碳水平,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倡導綠色生活和消費,促進社會共同參與。
 
  《條例》明確了保障監督和法律責任。規定了生態文明建設資金、人才引進和培養、信息化建設等保障內容和相關監督措施,規定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條例》的出台提升了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推動了雲南省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加快了構建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新格局。(劉楊廣慶)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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