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局長、新聞發言人官業軍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海南省已正式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旨深入總結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聚焦破解人才發展中的堵點難點問題,全面借鑒國際國內人才工作先進經驗,著力構建具有海南自由貿易港特色的人才制度體系。
官業軍指出,海南省自2018年4月13日以來,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全力推進「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經過不懈努力,海南的人才發展事業取得了顯著成效,為人才立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官業軍指出,《條例》制定過程中重點把握了四個方面:一是體現中央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二是突出海南特色,將「候鳥」人才柔性引進、市場化標準認定高層次人才等創新做法納入法規;三是堅持開門立法,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四是注重立法實效,採用「小快靈」方式,條文精簡至六章四十一條。
外籍和港澳台地區高層次人才可領銜實施省科技項目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條例》專列一章對國際人才進行特別規定,突出海南人才對外開放的優勢。
例如,《條例》明確引進境外教育資源培養高水準的國際化人才,規定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境外獨立辦學學校中全職工作的境外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參加海南自貿港職稱評審、高層次人才認定、人才工程項目及人才獎項評選等。
《條例》支持高等學校面向「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持續招收留學生,支持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知名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在海南自貿港開辦專業化培訓機構或者開展聯合培訓項目,培養實用型的技能人才等。
《條例》明確國際人才在海南自貿港就業創業的支持措施,規定外籍技術技能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在海南自貿港就業創業和永久居留、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境外職業資格實行單向認可、外籍和港澳台地區高層次人才領銜實施省科技項目等內容。
海南省公安廳二級警務專員王成清指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提供便利,包括入境便利、辦理簽證證件便利以及辦理永久居留便利。這些措施將進一步增強海南自貿港對國際人才的吸引力。
官業軍表示,《條例》的貫徹實施,有效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工作法治化、科學化水準,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各類人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施展才華、實現抱負提供堅實法治保障。(記者 吳軍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