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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揭陽協同立法護母親河,練江治理步入法治新階段

2025-06-13
来源:香港商報網

 6月13日,汕頭市人大常委會與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在汕頭市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汕頭市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揭陽市練江流域協同保護規定》進行宣傳解讀。兩市法規將於6月18日同步實施,標誌着練江流域治理進入法治化協同保護新階段。

 練江作為潮汕地區的母親河,發源於揭陽市,流經汕頭市潮南區、潮陽區,入海口位於海門灣。汕頭、揭陽兩市多年治理使練江水質實現從劣Ⅴ類到Ⅳ類的歷史性跨越,創造了「治污典範」的奇蹟。為固化治理經驗、完善協同機制,在省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兩地人大以「小切口」立法理念推進協同立法。5月28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同時批准這兩部法規。5月29日,汕頭市人大常委會、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分別公布了這兩部法規,將於今年6月18日同步生效施行。

 據介紹,《汕頭市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以六章51條構建了系統治理體系,不僅固化了河長制、目標責任制等實踐經驗,還創新設立「協同保護」專章,與揭陽市《規定》形成「專章+規定」的立法對接模式。條例突出綠色治水理念,明確工業用地可以結合練江流域需要提出嚴於國家標準的環保控制措施,推動產業轉型與生態保護融合發展。

 《揭陽市練江流域協同保護規定》與汕頭市《條例》中「協同保護」專章內容銜接,從兩市協同立法保護練江的實際工作需要出發,以13條內容構建了包括聯席會議、生態保護協同、水利工程調度協同等9項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協同保護的工作力度,形成兩市協力共進的良好防治格局。

 據了解,《汕頭市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突破行政區劃限制,創製性規定了人大協同監督方式,明確揭陽、汕頭兩市人大常委會建立監督協同機制,進一步強化對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情況的實施監督。因揭陽已有涵蓋練江的《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此次採用「條例+規定」組合模式,聚焦協同機制建設,切實加強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治供給,同時也是對流域協同立法的創新性探索。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紅在總結中指出,兩部法規的出台為粵東地區流域協同立法提供了可複製的範本,呼籲媒體加強法規宣傳,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保護氛圍,助力「百千萬工程」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

 此次發布會標誌着練江流域治理從行政協同邁向法治協同的新階段,兩地將以法規實施為抓手,持續鞏固治污成果,推動練江流域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雙贏。(記者 羅燊 通訊員 江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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