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村民憶記下花山村生活-香港商报
首页 > 新闻专题 > 新界专刊 > 新关注

老村民憶記下花山村生活

2017-04-1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駿報道:「川龍及下花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刊憲,村民們指,將原有的下花山村、村界及農地規劃綠化地帶,剝奪了原居民私有土地,而該村原居民早於1898年前已經在這片私地上耕種,原居民後代稱,至今該村仍然延續祖先們務農生產和生活。城規會規劃「綠化地帶」後,村民從事種植花卉、果樹及蔬菜維生將進一步受規管,而川龍村村民則擔憂私地被規劃「綠化地帶」後無地申請建丁屋。

  曾在荃灣理民府擔任荃灣政務專員的許舒博士,於2001年12月4日信中介紹該地歷史時稱,下花山是荃灣區於1898年前的數個山邊聚居地之一(還有上塘村、白石橋、清快塘),由於這些地點難以維生,所以,很多居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已遷離,其後,日軍佔據新界,加速這種遷離,因為在這些偏僻地點居住非常危險。當時,很多人把地賣掉或抵押。不過,下花山的情況不同,在該處居住的人從沒有離棄下花山。

  ●李氏家族沒有離棄家園

  許舒指李氏家族(前原居民村長李玉華)部分成員似乎從沒有離棄家園(見1960年呈交予荃灣理民府的居住在荃灣後山居民記錄)。家族中其他曾離開的人更在若干時間後返回,以種植穀物為生。許舒博士於信中稱,至於下花山村在1898年是否已構成鄉村一事,則在新界鄉村名單載有其他相關資料,該名單載於香港殖民地1911年人口統計。該報告內表十「新界(北區)按鄉村分布的中國人人口」,包括大欖涌和荃灣數條鄉村,其中有下花山。

  ●李二妹村中出生10歲幹農活

  李玉華堂姑媽、現已82歲的李二妹憶述,下花山村只有李氏家族兩房共10多人,其父輩僅有兩房人家,父母養育二子一女,她於1935年於下花山村出生,10歲時已幫父母幹農活,25歲結婚後於山下的柴灣角村居住。記得1942年日本侵佔香港將下花山作為監視青衣、荃灣及出海口的制高點,將下花山村老屋作為日軍存放槍彈之地,山上村民逃往山下柴灣角村。1945年,日本投降時,老屋雖然塌了,但從地政總署航拍高空圖仍然看見白色的老屋。李玉華堂叔、現年74歲的李淋憶述,他是1943年出世,記得4至5歲時,幫父母做農活,種禾、種菜(苦瓜)及種蕉等農作物,15歲時(1958年)仍上山耕田。

  李玉華憶述,他家中兄弟姐妹共9名,他於家中排行老二,在60至70年代,村民種菜挑菜到荃灣批發市場,只賣1毫至3毫子1斤。在風季時,種禾苗在開花期間打風後落稻穗大減,接近成熟時又遇颱風吹跌穀米,可想而知生活的艱難,現時,荃灣三楝屋博物館視像所播放的一段家母講述戰前及戰後村中婦女生活,也是該村生活寫照,他稱,民政事務署於1999年12月13日回覆鄉議局信中,轉述地政署對「新界原有鄉村名冊」定義,是根據政府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而訂立,目的是使原有鄉村村民可根據上述條例申請地租豁免,同時,大部分申請列入「新界認可鄉村名冊」的原有鄉村,因為村民早已流散,所以長期荒廢,因而未能於1972年時被列入「新界認可鄉村名冊」。

  ●憂納綠化地帶復村無期

  事實是當年政府建城門水庫將整個下花山村大部分農地成為集水區管治區,村民在僅有農田上種菜、種果施肥,村民每年仍向政府交地租、差餉。郵政總局至今仍沿用理民府時期郵政局下花山村名,並在通往該村的3條村路口設置郵箱。該村1973年通電通水時,村民開始繳納水電費同用該村名,這些與鄉村聚居相關的生活事實,署方視而不見,而政府各部門之間各行其是,沒有將鄉村歷史與政策結合,以人為本地還原鄉村的存在。城規會大綱草圖實施「綠化地帶」後,不僅種菜、種果樹不成,復村更加遙遙無期。在此居住60多年的姚姓非原居民有同樣訴求,他擔心被城規會規劃「綠化地帶」後,從事種植花卉、果樹及蔬菜維生受到進一步規管。川龍村村民則擔憂私地被規劃「綠化地帶」後無地申請建丁屋。

[责任编辑:许淼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