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你有表達的自由 但不能擾亂社會-香港商报

【商報時評】你有表達的自由 但不能擾亂社會

2019-06-25
来源:香港商报

  昨日(24日),大批黑衣示威者轉往入境事務大樓擾攘。圖:星島

  港府已宣布全麵停止《逃犯條例》修訂,以回應民意和平息紛爭,社會各界亦都期盼香港能早日恢復平靜。唯部分激進人士依然不願善罷甘休,近日接連圍攻多個政府機構,企圖癱瘓政府運作和阻礙公共服務來達到政治目的,這些行動已超出和平、理性範圍,對其他市民權利及社會秩序造成嚴重損害,不符道德,更有違法治,絕不可取,亦必然引致市民反感和批評。

  繼上周包圍政府總部和警察總部後,昨日有示威者發起「接放工」不合作運動,全麵堵塞稅務大樓和入境事務大樓,這兩個部門均與市民息息相關,亦屬於香港最為繁忙的公共服務機構,每日成千上萬市民乃至其他地區人士都會前往稅務和入境事務大樓辦理稅務及證件等事宜,示威者故意圍堵令到市民生活、工作都受到很大影響。而且昨日行動完全違背其「和平、理性」的標榜,以至職員出入受阻,多個辦公櫃和服務亦因其乾擾不得不落閘暫停,許多前來處理事務的市民不得不推遲安排,甚至有加急需求的市民亦被強行堵在大堂之外,當市民現場為自己權利辯護要求進入大樓辦事,卻被示威者嗬斥:「政治活動本來就會影響市民生活,不然難有成果。」如此霸道、蠻橫的邏輯與歪理,令人憤怒!

  香港法律充分保障遊行示威權利和言論表達自由,但法律與社會不允示威者可藉示威隨意侵犯他人權利、阻礙他人正常生活,抗議示威必須在合法前提下進行,昨日活動顯然是濫用示威權利,甚至公然騎劫、綁架其他市民權利,既無道理,亦無道德。而且他們所提出的訴求其實亦很無理,其一是要求全麵撤回條例,港府已公開宣布停止修例工作,立法會會期結束,屆時條例草案就自動失效,何必拗字眼;其二是要求撤回關於6.12「暴動」定性,警方與保安局已反覆澄清強調「暴動」是指部分激進暴力人士,並非所指6.12事件和所有其他示威者;其三是要求特首取消檢控暴力示威者,這個議題不論從法律和施政層麵根本就不成立,本港行政和司法獨立,特首根本無權乾涉司法檢控,是否起訴示威者是律政司和法院負責,又怎能公然要求特首去乾預司法檢控決定呢?

  示威者「據理力爭」的訴求港府已經回應,或者根本就無法成立,繼續無理鬧下去隻會損害全港和全體市民利益。現時香港經濟麵臨嚴重挑戰和下行壓力,多間大行分別調低香港今年經濟增長預測或降至10年來最低,香港需要盡快放下紛爭,走出修例風波,聚焦經濟民生發展,重塑香港形象。昨日行政會議成員、金管局前總裁任誌剛發表新聞稿,表達對近期香港形勢的擔憂,呼籲金融界要團結一致,堅守崗位,維護好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其言中肯警醒,實應引起高度重視。

  經歷過去數周亂象,各界都希望盡快能恢復安定平靜。香港社會包容不同聲音存在,但表達訴求必須和平、理性,不能擾亂社會秩序,更不能損害他人權利和生活,否則隻會招致反感和厭惡,甚至觸犯法律,昨日行動就是典型反麵教材。

  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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