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灣高院今天針對台開內線交易案作出更五審判決,認定被告犯罪所得應合併計算,因此獲利逾億新台币,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判刑3年8月、趙父趙玉柱4年、游世一4年4月、蘇德建3年8月,可上訴。
台高院更五審裁定台開案
趙建銘一審判刑6年,並科罰金新台币3000萬元(約合港幣814萬,下同)。
台灣高等法院更五審審酌,趙建銘當時為台大醫师,且為時任「總統」陳水扁女婿,卻犯內線交易罪,考量他沒有實際獲利,檢察官求刑8年過重,且本案系屬一審法院迄今超過8年,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改判有期徒刑3年8月。
更五審認為,趙玉柱身為教育工作者及「總統」親家,未能謹慎自持,獲利超過950萬港元,考量他繳交部分犯罪所得,撤銷一審的5年6月徒刑、罰金814萬港元判決,並適用速審法減輕其刑規定,改判刑4年,犯罪所得沒收。
更五審判決另指出,蘇德建為本案主導者,未有實際獲利,而游世一實際獲利超1803萬港元,已自動繳交部分犯罪所得,2人都適用速審法規定,判處蘇德建3年8月徒刑,游世一4年4月。
全案纏訟至今14年
法院透露,台開前董事長蘇德建在任時,涉嫌於2005年間與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與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飲宴時,透露內線利多消息,游世一因而買入台開股票,趙建銘則告知父親趙玉柱買股獲利,4人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全案纏訟至今14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五審30日加重改判趙建銘3年8月、趙玉柱4年、蘇德建3年8月、游世一4年4月,可上訴。
游世一與趙玉柱於2005年7月25日各買進台開股票5000張,台開隨即於同日下午5時52分、同年8月3日下午5時36分及同年8月25日下午6時3分許,公布利多消息。經更四審合議庭計算結果,游世一及趙玉柱為內線交易犯罪所得分別為128.87萬港元,判趙建銘3年徒刑、趙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蘇德建2年(緩刑5年)。
但台灣高院認為,更四審未說明重大消息的內容以及如何認定時間點,採用的犯罪所得計算方式亦不恰當,趙玉柱與游世一是共犯卻未連同計算犯罪所得,調查未盡且理由矛盾,去年撤銷發回,更五審30日依照高院意旨加重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