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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法官收恐嚇信 律政司:絕不容忍

2021-11-11
来源:香港商報網

 11日下午4時許,西九龍法院大樓保安報案,指於收到一封可疑信件,信內有白色粉末。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查後,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分,人員檢走有關粉末作進一步檢驗。案件被列作刑事恐嚇。

 據了解,涉事粉末信寄予一名區域法院女暫委法官,信封放有一張寫有粗口的紙張,以及另一個小信封,內用錫紙包著約重2克的白色粉末,其後證實為「哥士的」顆粒。收信人察覺個人安全受威脅,隨即將信件交給助理,再轉交保安員報警。

 律政司當晚就此發出聲明,表示絕不容忍恐嚇司法人員的卑劣行為。

 律政司指,《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必須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若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遭受恐嚇,特區政府重申,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

 律政司警告,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