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8月8日通報,近期,該局對王某舉報劉某慶及相關企業涉稅違法事項依法進行了核查。經查,未發現舉報所反映的涉稅問題。
稅務部門將依法加強稅收監管,持續優化服務,促進合規經營、誠信納稅。感謝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關心支持!

同日,劉曉慶在微博發文稱,「前期,有針對本人及相關企業的涉稅違法事項舉報。經稅務部門核查,未發現舉報所反映的涉稅問題。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本人將繼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誠信納稅。」


圖源:劉曉慶微博
今年4月9日,74歲的劉曉慶被深圳王耀實名舉報涉嫌偷漏稅。舉報內容顯示,劉曉慶通過名下小微企業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將330萬元借款轉為個人收入,並開具6%稅點的增值稅發票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該企業被指無實際經營場地、員工和社保繳納記錄,涉嫌虛開發票逃稅。
5月,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案件,接下來將對劉曉慶及其相關公司展開調查和稽查。
5月15日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我局收到王某對劉某某及相關企業存在涉稅問題的舉報,目前正在依法依規辦理」。
當日晚,劉曉慶發表公開聲明:本人與舉報人王某並不認識,也從無交集。王某舉報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純屬惡意舉報。
6月18日,天眼查顯示,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向寧波曉慶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許某、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公告送達王某與劉曉慶等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起訴狀副本及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並定於9月12日開庭審理。(中新社資料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