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2月6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本地男子(71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第24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由於案件情節嚴重,被捕人會被通宵扣查,很大機會被即時檢控。
案情指被捕人涉嫌於12月2日到警署協助國安處調查後翌日,肆無忌憚地在其個人社交平台披露有關調查內容。事實上,在該次調查會面中,警方已經鄭重提醒被捕人要將會面內容保密,並向其解釋相關法例,而他本人亦表示清楚法例要求,因此被捕人明顯是知法犯法。被捕人今次非法披露的行為,已經達致通風報信的效果,很可能影響相關調查。
就「煽動罪」方面,調查亦發現於火災後,被捕人於社交平台上發布大量具煽動意圖的內容,包括訛稱中央及特區政府為「以災亂港」的始作俑者、又指中央政府對香港災情的支援只是「演戲」,企圖挑動反政府情緒、煽動社會仇恨。
消息指,被捕人為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人王X然(原名黃X岸);日前,王接受國安處調查會面後,隨即在其YouTube的個人賬戶上載片段,披露會面流程及提問內容等,片長接近一小時。
他過去曾任《蘋果日報》寫手多年,亦多次參與包括違法「佔中」及反高鐵等示威,具濃厚反政府及反華背景。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特區政府在火災發生後已迅速成立三個工作組,包括「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行政長官亦已指示成立由一名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關問題,委員會將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和報告,助力政府深化改革,以防止同類悲劇再次發生。
李桂華指出,正如特首呼籲,社會大眾必須警惕任何企圖利用災情分化社會、煽動市民對特區政府和國家仇恨等危害國安行為,並與任何意圖分化社會的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線。警方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企圖煽動仇恨,阻礙特區整體救災復原工作;相關案件調查仍然持續,不排除再採取拘捕或約見其他涉案人的行動。
本次為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進行拘捕,指任何人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作出任何披露;或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捏改、隱藏、銷毀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該材料,或致使安排或准許捏改、隱藏、銷毀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該材料,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後果嚴重。

李桂華交代案情。警方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