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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非法進口另類吸煙產品 被判監禁6個月

2026-01-20
来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4萬支另類吸煙產品,今日(1月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衞生署歡迎判決,表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昨日(1月19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於該名自廣州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搜獲4萬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2025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15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17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2個月至6個月不等。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2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此外,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控煙酒辦會繼續密切監察和持續執法以打擊相關違法行為。

 頂圖圖說:西九龍裁判法院。(政府新聞處)

[责任编辑:王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