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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入境旅客涉私煙罪判囚4至7個月

2026-01-22
来源:香港商報網

4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並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4至7個月,其中3人另被判罰款500元。

海關表示,2025年11月26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8歲抵港女旅客、一名37歲及一名55歲抵港男旅客,在其行李內共檢獲約986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404000元,應課稅值約326000元,3人隨即被捕。3人今日各被判監7個月及罰款500元。

另外,海關於今年1月21日在機場截查一名33歲抵港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284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27800元,應課稅值約93800元。該名旅客被捕後,今日被判監4個月。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亦提醒,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頂圖:1月22日,海關於一名48歲抵港女旅客、一名37歲及一名55歲抵港男旅客的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