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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7400支未完稅香煙抵港 2女子分別被判囚6星期及4星期

2026-04-09
来源:香港商報網

    2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煙草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6星期和罰款4000元,以及監禁4星期和罰款3000元。

    海關人員於3月8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64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6801支未完稅香煙及200克製成煙草,估計市值約29888元,應課稅值約2328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她今日被法院判處監禁六星期及罰款4000元。

    另外,海關人員於3月31日在同一管制站截查一名55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她身上和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599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500元,應課稅值約2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她今日被法院判處監禁四星期及罰款3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未完稅煙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頂圖:海關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