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警區於3月30日至5月4日期間接獲3宗報案,指有9幅懸掛在天水圍天耀邨耀豐樓巴士站旁的政黨宣傳橫額懷疑遭人破壞,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跟進。
經深入調查,並翻查附近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系統,鎖定一名56歲男子,人員前日(4日)在天水圍天耀邨耀豐樓巴士站埋伏,趁該疑犯再次犯案時將其拘捕,被捕人已被控4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將於今日(6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沒有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他人的合法財產,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