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鄉民訴4毫1呎賤賣地-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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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鄉民訴4毫1呎賤賣地

2015-09-1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周駿報道:香港在過去20年中獲大亞灣核電廠輸出的電量佔全港用電量約四分之一,香港營運機構和市民俱受惠。然而,受當年架設大亞灣電塔徵收農地影響的大埔鄉村民代表在鄉議局落鄉探訪座談會上指出,到今天,電纜電塔周邊的一些鄉村土地持份人並未從中獲益。上世紀80年代中期被徵收農地每方呎僅獲4至7毫補償,而同區農地收購價在每方呎20元左右,村民有感當局和營運機構取巧。村民希望局方與地政部門協商,將當年被徵收農地面積納入現時V-Zone規劃中,作為對當年受影響村民的補償和安撫。

  私營機構徵地每呎20元

  8月18日,鄉議局主席劉業強率領局方眾議員、顧問落鄉探訪大埔鄉、粉嶺兩個鄉事委員會,聆聽村民代表意見。大埔鄉委會土地及房屋小組主任王柏茂在會上指出,上世紀80年代中期,香港獲大亞灣核電廠供應電能,除了30萬伏特的高壓電纜跨越新界大埔、屯門地區外,同時,還要在新界架設若干電纜鐵塔,大埔元嶺、九龍坑等3村更是首當其衝受到影響。當年,上述鄉村村民和鄉委會向當局、營運機構中電反映,電纜從村屋上空穿越,萬壓電輻射對村民身體造成嚴重危害,中電最終採取折衷方法,雖偏離民居,但架設電纜鐵塔數量增加,建電纜鐵塔用地牽涉徵收農地,當年鄉村發展遲緩、農地價值不高,但中電徵收農地每方呎僅補償4至7毫,而同區沙螺洞村雖然地處八仙嶺山腳下偏僻鄉村,私營機構徵地價每方呎20元左右。

 

  冀對持份者有補償安撫

  王柏茂指出,今天來看,上述鄉村土地持份者(村民)有感當年當局和營運機構取巧,更受電纜電塔困擾,未獲其益,現時欲在V-Zone土地建丁屋受到限制外,日常生活也受到影響,例如,每逢刮風下雨天氣,尤其打雷閃電,村民和行人由電纜、電塔附近行過都提心吊膽。因此,上述鄉村村民認為歷史成因造成農地被賤賣追究有難度,但村民希望鄉議局與地政部門協商,將當年被徵收農地面積納入現時V-Zone規劃中,以作為對當年受影響土地持份者的補償和安撫。今時,政府部門亦曾有酌情解決個案,例如,有鄉村萬呎風水林區被徵收,政府部門曾在規劃V-Zone時,將風水林區加入V-Zone網圖之中,令該村有發展空間。

  大窩村民怨丁屋不獲批

  大埔鄉大窩村村民在座談會上反映,該村村西村民在向政府部門申請建丁屋不獲批准,其理據是該村西臨近港鐵沿線,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規定,為鄉郊地區規劃任何新發展時,必須特別注意保存現有的恬靜環境和生活質素,若產生噪音的地點與受噪音影響的地點之間並無設定緩衝距離,發展商或村民必須自行採取足夠的消減噪音措施。欲建丁屋的村民反映,該鄉鄉委會、鄉議局從未收到政府相關部門規定文件。即使按照「村民自行採取足夠消減噪音措施」的規定,村民曾花12萬元請專業公司撰寫建丁屋減少噪音措施報告(如設計丁屋客房方位不靠近港鐵沿線、靠近港鐵沿線間隔安裝隔音玻璃等)予港鐵,但港鐵方稱減少噪音報告未達標,但對方又不提供減少噪音的系數。

  噪音問題冀可協商解決

  大窩村村民指出,最重要是村民認為港鐵是製造者,而非申請建丁屋的村民。80年代中後期,九港鐵路(現為港鐵)在沿線建隔音屏障之前或之後,都曾有建丁屋的個案。村民也曾就靠近鐵路沿線的村界內建丁屋,欲與港鐵簽合約承諾,不會因所建丁屋靠近鐵路沿線,而投訴鐵路噪音。但村民所做的自行採取足夠消減噪音措施均不為對方和政府相關部門接受,因此,村民冀鄉議局與港鐵、政府部門協商解決,有關規定限制村民建丁屋不符合公平原則。

  村代表金上調仍感不足

  另外,去年鄉議局落鄉探訪時,屯門鄉委會村代表曾指政府發放村代表津貼每季2000元,連洗碗工也不如,本刊曾專題報道反映村民意見。今年6月14日民政總署根據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累計的21%,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批准上調村代表金至每季2420元,由今年4月1日起生效。但今次鄉議局落鄉探訪粉嶺鄉委會時,該鄉多位村代表再表示不滿。該鄉執委羅伯芬表示,政府雖將村代表津貼上調,但仍然有失尊嚴,村代表工作不亞於區議員,同工不同酬,希望鄉議局繼續為村代表爭取津貼。

[责任编辑:董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