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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分虫”现象需打“组合拳”

2014-04-22
来源:长江网

  9分600元买进1350元售出,黑利超一倍;“分虫”自称若生意好可月入3万。“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已一年有余,但“分虫”现象依然存在。(4月21日新京报)

  严厉打击倒分卖分违法行为,遏制“分虫”现象,必须追根溯源,把准“病因”,方能药到病除、标本兼治。纵然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已经一年有余,但依然让不少“分虫”和违规、违法驾驶人员在“史上最严交规”面前钻了空子。究其根源,不是“分虫”太狡猾,而是我们的监管机制存在漏洞,为滋生“分虫”提供了土壤。

  首当其冲的就是有关方面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够,纵然已有被人们称之为“史上最严交规”,但人们大多只知道这是用来约束机动车驾驶员的专用法规,与其他人群无关,更不必说对其中具体条款的了解。由此,就容易在“黄牛”、“分虫”的意识里形成“法外之地”的错觉。“史上最严交规”在成为机动车驾驶人员“紧箍咒”的同时,“分虫们”却正在打着非法牟取利益的如意算盘。他们大多法治观念淡薄,他们或许连《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还不知道,更不清楚,伪造证据、妨碍了公安机关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当然,这种“买分卖分”是双方共同制造伪证,双方都难辞其咎。因此,普法宣传必须加大力度,真正做到普及,让人人牢固树立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法制观念。

  遏制“分虫”现象,还要依靠“技术控”。一方面,要优化升级交通违章拍摄系统,提高拍摄速度和画面的质量,把惩戒违规驾驶人员的证据做实,杜绝“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现象;另一方面,则是要加大现场执法的力度,变交通违法违章必须在交通执法站处理窗口接受处理为违法违规现场直接处理与窗口处理相结合,建立完善交通执法移动无线处理终端,实现执法触角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坚持对违法违规现象实行“抓现行、快处理”,缩短违法违规人员逃避处罚的“缓冲带”。

  打击“分虫”,千万不能上演“猫鼠游戏”,关键还得有一支“当包公唱黑脸”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只有始终坚持秉公执法,敢于铁面无私,敢于较真动硬,不当“老好人”,不搞“潜规则”,才能让“史上最严交规”真正成为人们平安出行的“护身符”。(长江网 宋明德)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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