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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監管P2P新規透露嚴厲信號

2015-01-3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鄧建樂報道:近日,浙江省金融辦等多部門聯合出臺了《浙江省促進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暫行辦法》。相較于北上廣深此前出臺的相關互聯網金融扶持政策,浙江這個金融改革的先行地此次出臺的辦法卻頗為嚴厲。據接近監管層人士透露,明天監管層將要在北京召開一個全國網貸平臺閉門研討會,預計P2P的監管規則最快將于3月份落地。

  據網貸之家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中國網貸成交量達2528.17億元,浙江成交量為420.52億元,相比2013年度增幅140%。同時,浙江也成為了P2P問題平臺的重災區。這促使浙江省金融辦在去年11月底就開展了如上《辦法》的征求意見。

  就互聯網金融發展最為迅猛的P2P領域,該《辦法》提出,P2P網絡借貸平臺應當明確為借貸雙方通過互聯網渠道提供小額借貸信息服務,從事信息中介業務,不得從事貸款或受托投資業務;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不得接受、歸集和管理投資者資金;不得自身為投資者提供擔保,不得出具借款本金或收益的承諾保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

  此外,《辦法》還要求P2P網絡借貸平臺原則上應將資金交由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第三方存管。

  嚴監管是未來的必然趨勢

  就浙江省出臺的互聯網金融辦法,記者采訪了“未能進入”日前大公信用評級負面清單的P2P網貸平臺融金所董事長孫明達。孫明達認為嚴監管是未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然趨勢,這些要求并不新鮮。將P2P網貸平臺完全界定為信息中介有點早,市場發展的多種可能性被限定了。信息中介的定位將使得網貸平臺未來發展成為類似淘寶平臺的金融產品交易平臺。

  對于P2P資金存管銀行的要求,孫明達認為錢的監管是原則性問題,但資金托管會是一個難點,因為銀行難以區分和判斷風險,現在普遍不太敢接P2P平臺的資金,未來隨著監管政策的全面落地,期盼更多銀行能夠接納P2P平臺資金。此外,他表示網貸平臺定位的確定將改變網貸平臺的燒錢模式,迫使P2P平臺重新考量盈利模式。否則,P2P平臺很可能會淪落為傳統銀行、信托、證券搭建互聯網平臺的工具。

  地方監管頻出 落地有擔憂

  網貸之家深圳分公司負責人李錫認為:“現在國家層面的監管政策尚未出臺,網貸行業準入門檻很低,各類詐騙、自融、龐氏騙局等趁機渾水摸魚。地方性法規的出臺,對于明確平臺的性質、凈化行業環境、規范內部管理都是一個很好的引導,對投資人而言也是好消息。浙江是行業網貸平臺僅次于北上深的區域,網貸發展較為繁榮,北上深區域已經出臺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浙江后出臺可以多一些借鑒。”

  對于地方監管法規的落地,有業內人士也表示擔憂,比如去擔保的要求,業內人士指出雖然去擔保已成為行業共識,但鑒于中國互聯網金融投資市場的不成熟,投資人的投機動機較強,未來有可能會出現變相擔保的情況。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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