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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揭秘跨國追逃

2015-03-25
来源:正義網

  福建石獅:龔某(中)從菲律賓回國自首

  原題:檢察官揭秘跨國追逃:從親情入手 與公安協作配合

  “在逃期間,整日擔驚受怕。案發後,辦案人員通過各種途徑,找我的親人和朋友,向我傳遞全國檢察機關部署國際追逃專項行動,宣傳相關法律和政策。最終,我放下思想包袱,深感逃亡沒有出路,才下決心回國投案。”2014年11月28日上午,涉嫌貪汙潛逃菲律賓近兩年的龔某,回到他的家鄉福建省石獅市,向檢察院投案自首。

  此案是福建省檢察機關海外追逃行動中首起職務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並被列為最高檢通報的7起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典型案例之一。

  成立追逃小組,建立追逃檔案

  龔某是石獅市寶蓋鎮塘後村支委及梧園自然村負責人,在擔任該職務期間,利用保管梧園自然村國有土地拍賣款職務之便,於2012年10月4日至2012年11月18日間,先後3次非法侵吞土地拍賣款39.99萬元,2013年1月17日,龔某攜款潛逃菲律賓。兩個月後,石獅市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對其立案偵查。“對龔某立案後,我們也多次找到他的家人,規勸其投案自首,但無功而返。”石獅市院副檢察長陳國興介紹,2014年10月,該院借最高檢部署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東風,成立由檢察長張溫龍為組長的追逃追贓工作領導小組,細化追捕龔某方案,建立追逃個人檔案。

  很快,追逃小分隊迅速展開摸排,深入派出所、村居和當地群眾,了解龔某出入境記錄、房屋居住情況,掌握龔某身份信息、財產狀況、社會關系和對外聯系等資料。這些基礎性信息,為下一步展開針對性的追逃工作提供了方向。

  親友感召規勸,公安協作配合

  龔某逃亡菲律賓後,家裏留下年已古稀的母親和兩個女兒。針對這一情況,追逃小組決定從親情入手,與龔母、女兒等親屬逐一進行接觸。“前兩次,龔的家人對辦案人員上門做工作,態度消極,只是口頭表示願意配合檢方工作,並無實際行動,以不知龔某在菲律賓的聯系方式和住處為由搪塞。”該院反貪局局長吳朝陽說,但也並非一無所獲,從與其家人溝通交流中,揣摩出他們對投案自首能否受到從寬處理有疑慮。

  “追逃小組還了解到,龔還有一個忘年交陳某在政府機關工作,其家人對陳某也十分信任,我們決定請陳某一起上門動員。”陳國興介紹,第三次,反貪局長、追逃小組成員和陳某再次登門,宣傳兩高和外交部、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介紹投案自首予以從寬處理的真實案例,共同規勸和敦促龔某歸案。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在追逃小組的不懈努力下,龔某家屬打消了顧慮,表示願意勸說龔回國投案,並將龔的聯系方式提供了檢方。

  檢方取得在逃疑犯家人的信任,只是追逃的一小步。龔某能否聽取家人勸說不得而知。就在這時,石獅市公安局“獵孤”行動在菲律賓做勸返工作的警員即將回國的消息傳來,該院檢察長張溫龍立即通過警方與龔某聯系,但幾番勸說,龔某仍猶豫不決,對投案自首政策仍持懷疑態度。

  如何才能從心理上真正消除龔某的疑慮?追逃小組繼續追蹤從國外回來投案人員信息。不久即獲悉,潛逃菲律賓被公安機關勸返回來的許某已被取保候審。吳朝陽馬上趕往公安機關,讓許某以其自身經曆向龔某表明投案政策的真實性。終於,在許某的積極勸說下,龔某答應回國投案,此時已是11月23日,離投案自首最後期限只剩7天時間。

  回國護照過期,海外鄉賢解難

  費盡周折才說通龔某投案,菲律賓那邊又傳來壞消息:龔某近期可能回來不了。原因是龔某潛逃菲律賓近2年,其護照早已過期,短時間內很難重新辦理護照。“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做百分百的努力,決不能功虧一簣。”張溫龍當即聯系石獅市華僑聯合會,希望通過旅菲鄉賢幫助龔某處理護照過期事宜,讓其盡快回國。

  龔某同樣感到著急,擔心12月1日之後投案得不到最大限度的從寬政策。於是,他要求先行向檢察機關遞交回國投案請求書,並讓其家屬代為退贓,以示其投案的決心和態度。這一請求得到石獅市院的同意。接下來的幾天,在旅菲鄉賢們的幫助下,龔某重新辦好相關手續,於11月28日登上了飛往國內的航班。當日,龔某在石獅市院錄完口供後,取保候審回家。

  四人相繼投案,成功經驗可鑒

  在龔某從海外回來投案的前一天,涉嫌與他人共同受賄百萬元的李某,在潛逃半年後投案;29日,潛逃香港兩年多的行賄嫌疑人林某也前來投案。12月16日,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懾下,在逃疑犯蘇某在親友的陪同下主動投案。至此,石獅市檢察院立案在逃的4名職務犯罪嫌疑人悉數歸案。

  “勸返投案,疑犯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既節省司法資源,又有利於訴訟順利進行,其實效比追捕到案有事半功倍之舉。”陳國興介紹,在逃疑犯全部歸案,該院采取了四條措施:一是追逃“一案一策”。針對在逃嫌犯個人基本情況、社會影響、潛逃後行蹤軌跡等因素,結合具體案情確定工作重點,制定個性化追逃策略,從中尋找突破口,確保追逃有的放矢。二是強化信息引導。建立“在逃人員信息庫”,利用情報、手機定位、行車軌跡等偵查手段收集有關信息並建檔,指定專人管理,及時更新信息,動態掌握進展情況。三是注重親情勸導。不定期走訪或聯系在逃人員的親屬及其密切關系人,以講政策、擺出路、解疑惑的方式做好家屬的勸說工作,力促在逃人員親屬與司法機關合作,敦促其歸案自首,同時發揮海外華僑作用,幫助規勸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國歸案。四是強化部門協作。加強與公安、邊防、銀行、通信等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等協作配合機制,借助有關部門在技偵手段、信息資源、社會控制等方面的優勢,補齊追逃短板,提高追逃實效。(記者張仁平 通訊員 張月萍)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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