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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不能再淪為“工薪所得稅”

2016-03-22
来源:證券日報

  作者:朱寶琛

  筆者每次拿到工資條的時候,最關心的不是這個月有多少錢的收入,而是繳納了多少個人所得稅。然后,還會跟同事開玩笑,計算繳納的這些個稅需要用多少篇稿子的稿費才能掙回來。

  透過這一現象,在筆者看來能引出不少與個稅繳納有關的問題:個稅起征點該不該提?提到多少合適?該怎么征收?

  在上周結束的全國兩會上,近五年沒變的個稅起征點再度成為熱詞。工薪階層普遍呼吁適時上調,還有網友直呼能不能給二孩家庭減點稅。而代表、委員為此呼吁的也不在少數。

  華工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沙振權建議將個稅起征點上調至5000元。他明確表示:應當減輕個人稅費負擔,首先就要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即大眾常說的“個稅起征點”)。

  資料顯示,我國個稅起征點自1980年確定為800元后歷經了三次調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也就是說,個稅起征點至今已經有近五年的時間未做調整。

  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公報顯示,這五年間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漲幅度都在10%以上。但同時,居民消費價格也在連年上漲,其中2011年上漲5.4%,2012年-2014年每年的漲幅也都超過2%。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數據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已連續多年同比增長。財政部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為8618億元,同比增長16.8%;2014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為7377億元,同比增長12.9%;2013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為6531億元,同比增長12.2%。

  現在,個人所得稅已淪為“工薪所得稅”。專家稱,在二十年前,“工薪所得稅”可以有效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因為二十年前人們的收入來源比較單一,基本靠工資收入。現在的情況完全不同,人與人之間的主要收入差距已不是工薪收入差距了,而是其他來源的收入差距。實際上,按照我國稅法,個人所得稅包括股息、紅利、財產租賃、個體經營所得等11個大項。

  所以,筆者認為,是時候為個稅正名了,不能再讓它扣著“工薪所得稅”這一“帽子”。

  其實,從最近幾年情況來看,個稅問題一直都是全國兩會的熱點之一。至于如何改革,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也多次做出回應。

  2014年,樓繼偉表示,中國現在的個稅起征點是3500元,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下一步要做的是把分項征收改成綜合所得稅。簡單地提高起征點的做法并不公平,不能體現每個家庭的差異。

  2015年,樓繼偉再次表態,稱簡單地提高起征點并不公平。從最根本上來說,應該是改稅制。

  2016年,樓繼偉稱,三中全會提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目前已形成改革方案提交國務院。按照全國人大立法的規劃和國務院的要求,今年將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做法是要分步到位,要把個人所得收入11項綜合在一起,然后做分類扣除。

  而在3月20日舉行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6”年會上,樓繼偉重申了這一觀點。

  個稅改革的方案已經制定,期待這一方案能夠早日與大家見面,不再讓個稅背負著“工薪所得稅”這一稱呼。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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