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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動3男女各囚3年 法官指要為行為付代價絕不姑息

2017-03-1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警員均無足夠的防暴裝備,有些警員甚至可說是沒有保護,只備警棍,惟人群不斷迫向警方防線,冲前投擲玻璃樽等雜物,包括2名男女學生及1名廚師向警方防線掟玻璃樽和竹枝,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名成立,主審法官沈小民稱呼他們為「暴徒」,指任何人參與這類暴動需明白是要付出代價,有時代價可能很大,判刑要具阻嚇力,不會因目的不同而改變,遂判各人入獄3年。而3人代表律師指打算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但至於是否申請保釋,則再作商討。

  3人狂向警掟玻璃樽竹枝

  控方案情指,於去年2月9日凌晨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一帶,港大女生許嘉琪(23歲)向警方防線掟玻璃樽4次;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麥子晞(20歲)不但向警掟玻璃樽,更手持一支約2米長竹枝走近防線擲向男警;廚師薛達榮(33歲)則在行人路上掟玻璃樽2次。法官沈小民裁定3人確實是參與暴動的一分子,3人并非純粹參與暴動,而是有進一步的不法行為,已構成破壞社會安寧。

三名被告

  案例強調判刑要具阻嚇力

  法官指案例強調判刑要具阻嚇,以維護公眾利益,防止同類罪行再發生,危害公眾安全。他考慮本案情况、參與人數、暴力程度,雖然無人命傷亡,但確實有危險成分,法庭不能姑息,亦要傳遞一個信息,任何人參與這類暴動需明白是要付出代價,有時代價可能很大。從案例可見,判刑是針對集體暴力行為,并非個別人士作為。

  部分警無保護裝備下遇襲

  法官稱彌敦道上暴動人數不少於20至30人,人群后還有多少人并不清楚,四周圍不停有人向警員投擲玻璃樽、竹枝等,玻璃樽很多時落在警員面前的地上,碎片四濺。有些警員戴頭盔,持警棍或盾牌,但有些警員無保護裝備,只有警棍,卻面對多方面的襲擊,生命安全確實受到嚴重的威脅,無警察受傷是他們幸運而已,因暴徒盡全力掟玻璃樽,這絕對有意圖令警員受嚴重傷害。無論他們基於何種原因參與暴動,集體暴力行為屬極之嚴重。

  法官重申白石難民營案,當時參與暴動人數約20人,因兩批越南人不和引致暴動,各人帶備自制武器襲擊被困在小屋內的人,他們可說是無路可逃,但由於警方趕及才未有受嚴重傷害。法官認為本案暴徒是冲着警察而來,參與人數絕非少數,他們使用的暴力也絕對可以對沒有防暴裝備、沒有頭盔、沒有盾牌的警察造成人身傷害。從影片可見,投擲玻璃樽數目不少,不斷有人向警察掟玻璃樽,首被告更可以連續地掟兩個玻璃樽,毫無疑問是有人特意找來的,不可能隨意在地上拾到這s多。玻璃樽本身并非武器,但參與暴動的人明顯地把玻璃樽當作武器之用。

  暴力傷害不因目的而改變

  辯方多次強調,本案被告并非因個人利益犯案,但法官認為暴力就是暴力,無論有任何不滿,一旦使用暴力就沒有分別,因為暴力對人和社會造成的傷害,不會因參與暴亂者有不同目的而改變。若要把本案與白石難民營案分別出來,法官認為本案并無直接證據指參與暴動的人有預謀,事前有組織地部署參與是次暴動,但涉及暴力層面和參與人數絕不下於白石難民營案。上訴庭近幾年有談及過香港接待難民,他們不領情還在港犯事,構成加刑因素,相信上訴庭在處理白石難民營案時有考慮過,但無宣之於口,而本案確實缺乏這加刑因素。

  法官考慮各人的求情,他們在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包括直接參與向警方投擲玻璃樽或竹枝等物品,遂判各被告入獄3年。據悉,首被告現時還柙在羅湖懲教所,日后或會在此服刑;其餘2名男被告則在荔枝角收押所,暫未知服刑監倉。

  警方及議員指判刑彰顯法治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去年初旺角騷亂中被捕的3名男女,因暴動罪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3年,是旺角騷亂首宗暴動罪入獄案件。警方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裁決充分顯示案件的嚴重性,在整個旺角暴亂事件中,接受醫療治理的警員不少於103人,警方又對在旺角暴亂中所有使用暴力的人士予以嚴厲譴責,重申不會容忍任何暴力行為破壞社會安寧。

  梁美芬:危害社會要負刑責

  政界方面,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今次判刑并不算重,向社會發出清晰信息,故意破壞社會秩序,并有機會傷害他人的行為,將要負上嚴重的刑事責任。她說,暴動罪最高刑罰是判監10年,現時判監3年,相信法庭已考慮到被告年輕及個別因素等。梁美芬認為,旺角騷亂的前身是違法「占中」,許多人觸犯法例后無受懲罰,有人以為犯法無影響,因此今次法庭發出清楚信息,危害公共秩序要負上刑事責任。

  王國興促制裁暴亂幕后搞手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形容,是次法庭裁決大快人心,說明香港司法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他期望司法部門盡快制裁暴亂的幕后搞手,以及在違法「占中」事件觸犯法例的人,還社會安寧。王國興又指出,3名被判案人士中,2人為學生,反映現時部分學校是宣揚「港獨」及違法活動的溫床,期望教育局作出相應行動。

  周浩鼎:反映對暴力零容忍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判刑恰當,反映法庭對暴力零容忍。他又指,旺角騷亂屬非常特殊情况,相信判刑不影響一般和平示威集結。民主黨涂謹申則認為,今次判刑大致合適,能夠作出阻嚇性刑罰,和過往案例相若。香港大學回應指,對面對困難的同學,大學會給予支持,并在有需要時提供協助,大學并有既定程序,跟進判決后的紀律事宜。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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