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107

【香港观察】高院裁決撥迷霧見青天

2017-07-19
来源:香港商报

  

  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李秀恒

  繼游蕙禎和梁頌恆因在宣誓儀式上公然辱華、「播獨」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后,另四位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亦因為在宣誓時明顯犯規,同樣被高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高院今次的判決,彰顯了香港的法治精神,有利香港撥開迷霧見青天。

  說這宗案件彰顯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主要是今次的判決,再一次清晰地確立了基本法的莊嚴,以及肯定了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權威性,這對保證香港「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非常重要。

  蒙混過關不再容許

姚松炎、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从左至右)被判撤议员资格。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但是,以往有個別議員宣誓時故意弄些「小動作」,蒙混過關,以致這條規定越來越不受尊重,去年更發展到有人把宣誓作為「博出位」的個人表演,甚至在宣誓場合公然辱華、「播獨」,引起全港市民、全國人民和全球華人憤怒聲討。

  面對香港出現一股日益猖獗的「港獨」逆流,人大常委會於去年11月17日主動釋法,清清楚楚地闡明: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的法定誓言。同時,更指出「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

  事實俱在依法裁決

  在案件未判之前,社會上對裁決有不少猜測。事實上,梁、劉、羅、姚四人的宣誓是否符合基本法和人大釋法的要求,從所有重復播放的新聞畫面,大家都有目共睹,相信他們本人亦心知肚明,所以最后四人全部「沒得留低」,這個結果并不意外。法官的判詞一一清楚指出他們是如何犯規,判決完全有根有據,沒帶任何政治因素,所以他們就算出動李柱銘、陳文敏、余若薇和戴啟思四位資深大律師扭盡六壬來辯護,也無法改變他們宣誓時「不真誠,不莊重」的事實。

  四人全被DQ的結果,顯然令反對派始料不及,顯得方寸大亂。因為他們知道先后失去了六個議席,將會大大削弱了他們在立法會的殺傷力,再難像以往那麼容易「騎劫」議會來阻礙政府施政。但對於全港市民來說,法庭今次的判決可說為香港撥亂反正,重重打擊了「港獨」和分離主義分子的氣燄,還香港法治一個公道。

  在位議員好自為之

  可能很多人沒留意到,所謂物以類聚,那四位被DQ的議員,所招攬的「議員助理」,很多都是如黃之鋒之流的「亂港」分子。試想,政府用公帑養著一群這樣的人在立法會內,且無法防止他們利用立法會的資源來興風作浪,甚至公然跑到臺灣與「臺獨」組織勾結,納稅人的錢被花得何其冤枉!

  本來,先后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六人,都是「反中亂港」之徒,不斷鼓吹「自決」,對香港有破壞、無建設。在此大是大非問題上,所有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和反對「港獨」的,都應該與之劃清界線。但看判決后一些反對派議員的反應,顯示出立法會內仍有餘「毒」未清。人大釋法講明:「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市民大眾對議員的言行必會特別留意,聽其言,觀其行,在位的議員好自為之。

  立法會現時出現的六個空缺,當局稍后會安排補選,相信屆時會有一番激戰。不管立法會未來會變成怎樣的組合,其實市民大眾最希望見到的是,議員不要再把議事廳當做格斗場,讓立法會真正監督政府施政,減少內耗,為香港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發揮積極作用,洗去「垃圾會」的污名。

[责任编辑:程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