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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發佈全國首個公共場所用電設施安全標準

2019-06-11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徐紅 朱樺报道:6月11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廣東省公共場所用電設施建設及運行安全規程系列地方標準」。

  《廣東省公共場所用電設施建設及運行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是國內首個針對公共場所用電設施的安全標準。《規程》包括戶內、戶外和水下三個標準,涵蓋用電全領域形態和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維護等用電全環節,將為規範公共場所涉電裝置、防範汛期積澇觸電事故等提供科學指引,是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和廣東省能源局等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貫徹「嚴守安全底線」使命的重要舉措。《規程》有三個突出特點:

  一是突出降低汛期積澇觸電安全風險。《規程》針對廣東颱風多、強降雨多容易造成內澇的氣候環境特點,對設施安裝高度以及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等進行了明確細緻的要求,可以有效預防汛期內觸電事故。如規定線纜接線盒的高度不低於0.5米,戶外的用電設備基礎高度由現有規範要求的200毫米提高至500毫米,地勢低洼或易發生內澇區域的配電箱採用壁掛式,戶外用電設施桿體檢修門下沿距地面不應低於0.5米,並強調考慮所在區域歷史水淹最高位置的影響,降低因受潮或水浸引起漏電的風險。

  二是突出安全用電標準統一性規範性。現行公共場所用電標準多為2011年前頒佈,對防水浸、防潮規定不多,且表達模糊,缺乏針對戶外廣告燈箱、城市照明、交通設施等用電設備的設計、施工、驗收的統一標準,導致用電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規程》通過建設廣東省統一的戶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安全標準,規範了廣東省戶內、戶外、水下三個公共場所用電設施的建設及運行維護,將全面系統保障用電安全。

  三是突出保障安全用電的實用性和前瞻性。為確保標準的實用性,《規程》研製過程中,專門在廣東省21個地市路燈照明、監控安防、酒店業、交通信號、廣告行業、物業管理行業等34家單位進行標準驗證,全部通過驗證。《規程》還主動適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快遞櫃、視頻監控等新生的用電業態,在技術上要求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末端加裝漏電保護開關,人手可及的插座必須使用安全插座、彩燈使用安全電壓等;在管理上以產權明晰責任,要求有安全預控方案並按要求由有專業資質人員巡檢,確保公共場所人身安全。(通訊員 粵市監)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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