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禁蒙面法》必要合法且符合公眾利益

2019-10-04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10月5日生效。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表示,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禁蒙面法》,希望能夠盡快止暴制亂。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指出,近四個月來,香港出現了一些極端暴力分子, 不斷破壞公共設施、暴力襲擊警察,甚至屢次破壞汙損國旗及國徽, 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當前,此等違法暴力事件並無終止跡象。行政長官訂立《禁蒙面法》,是香港止暴治亂及恢復秩序的必要、合法及符合公眾利益的法律舉措。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表示,《禁蒙面法》能有效阻止違法暴力者藉蒙面隱藏身份,有助警方嚴正執法, 並已適當地平衡個人權利與維護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的需要。況且,全球多國及地區也有訂立禁蒙面法的例子,都有效地震懾了暴力分子違法行為。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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