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7宗截取通訊違規

2019-12-04
来源:香港商报

 

  石輝(中)表示,執法機關去年以審慎方式擬備截取及秘密監察行動申請。記者黃永佳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黃永佳報道: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昨日就2018年周年報告舉行簡布會,期內共發出1378項訂明授權,其中1337項為截取通訊及41項監察,遭拒絕授權截取的申請有6宗。專員石輝表示,執法機關去年大體繼續以審慎方式,擬備截取及秘密監察行動申請。

  共發出1378項訂明授權

  2018年截取通訊報告中指出,執法機關按照守則就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有183宗,個案數字較2017年增長五成,但當中所有個案未取得相關資料。石輝認為,數字上升是一個好的迹象,這表示愈來愈多人願意聘請律師保護自己,才導致個案數字上升。他表示,個案數字上升亦反映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保持高度警惕,遇到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時便向上級匯報,減少由執法人員憑個人經驗判斷的情況,以防範取得該資料的風險,他重申當中沒有個案未取得相關資料。

  違規個案非蓄意屬大意所致

  報告又提到,去年共有27宗違規、異常事件或事故的個案,當中26宗已完成檢討工作。石輝指,專員在以上個案找不到蓄意不理會法定條文或實務守則的情況,亦無發現涉事人員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大多由於相關人員大意或不慎所致。執法機構已向涉事人員發出口頭勸喻、口頭警告或書面訓誡。

  簡介會上有立法會議員關注,現時截取通訊法例未涵蓋WhatsApp及WeChat等社交通訊軟件。石輝回應,現時法律涵蓋所有通訊設備及軟件,包括WhatsApp及WeChat等社交通訊軟件。他又指,條例針對在通訊中進行截取,並保護所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及新聞材料,傳遞信息這工作只會在一剎那之間進行,而截取通訊也需要在一兩秒之間進行,而非截取已傳遞的信息。

  石輝指,執法機關可透過申請搜查令拿取已傳遞的信息,又認為這已超出截取專員或條例負責的情況,須由立法機構或其他政府機構跟進相關情況。他認為,即使執法人員取得搜查令拿取信息,但他們仍會面對信息被人刪去的情況。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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