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清斥反對派當法例「無到」

2020-03-28
来源:香港商報

胡漢清。資料圖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李銘欣報道:民主黨的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日前被警方以涉嫌干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後,有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指警方使用過時法例及法例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資深大律師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昨日批評反對派企圖以政治干預法律,他請反對派不要誤導市民,以為有法可以不依,白紙黑字的法例可以當「無到」。

  指是非可由法官裁定

  鄭麗琼被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之後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警方指案件仍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事件隨即引起反對派議員抨擊,指警方引用過時法例及該法例本身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為此,胡漢清昨日高調「撥亂反正」指出,普通法以長年累月積累下來的案例為基石,很多法例都有逾百多年歷史,具指引性和強制性,如果無用就不會再寫在法典上。他說,該法例近年在英國、北愛爾蘭、馬來西亞、新加坡都有引用,請反對派不要誤導市民,以為有法可以不依,白紙黑字的法例可以當「無到」。

  胡漢清說:「如果反對派認為條例是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可以讓案件開審時向法官提出以此理由要求中止聆訊,因解釋法律的責任在法庭,不是立法會,是非曲直要由專業的法官去判定,這是香港司法獨立的可貴之處,希望議員不要破壞,不要事先阻止案件去到法庭。」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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