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報道】「12逃犯」案兩未成年罪犯押返本港

2020-12-30 13:24
來源:香港商報網

 12名涉嫌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港人,8月底涉循海路偷渡逃離香港被內地海警截獲,當中2名未成年疑犯已完成內地司法程序,今日(30日)移交香港警方,警方明日將通知法院,並等候指示安排進行14日隔離檢疫。

 鄭麗琪(左)講述本港警方接收2名疑犯,明日會交由法院審理。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表示,今日香港警方從內地執法機關接收2名男子,分別是廖子文及黃臨福,今年8月23日在內地水域被內地執法機關截獲,之後被依法扣留和拘捕,經司法程序完結後,今日移交香港警方處理。

2名疑犯押返天水圍警署。

 鄭麗琪指出,在今年8月28日,香港警方透過雙互通報機制,得到內地執法機關的通知,指在8月23日早上,有11男1女香港居民在內地水域於一艘快艇上被內地執法機關截獲,並依法拘留12人,他們在香港干犯不同嚴重罪行,包括「製造及管有爆炸品」、「暴動」、「傷人」、「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縱火」、「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以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涉及國安法的罪行。

 至9月30日,香港警方再接到內地執法機關通知,他們被依法逮捕。至11月27日,內地執法機關公布該宗案件調查完結,交由鹽田人民檢察院進行審理。至12月16日審理完畢,正式向其中10人起訴,而因廖和黃2人為未成年罪犯,會再擇日展開不公開聽證決定處理方式。

 今日香港警方收到內地執法通知,針對2名男子的司法程序已完結,並且今日可交回香港警方處理。姓廖男子在案發時17歲,現時18歲,而姓黃男子案發時16歲,現時17歲。2人在內地承認控罪,在內地的司法程序已告一段落,可回港繼續接受香港警方的調查。

 鄭續稱,因2人早前缺席法庭聆訊,法庭已頒布通緝令,姓廖男子涉及一宗「串謀縱火」案,姓黃男子涉嫌「企圖縱火」和「藏有攻擊性武器」,警方將2人押解到天水圍警署後,明日會通知法院安排2人進行14日隔離檢疫,而在警署期間,2人已獲准致電家人。(記者 周偉立)

[責任編輯: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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