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車主因車輛涉及非法棄置廢物被判罰

2021-05-25 16:51
來源:香港商報網

 四名車主因其車輛在新界坪輋非法棄置廢物,今日(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共被判罰款8000元。除上述四宗被定罪的案件外,尚有13宗在相同位置的同類案件已排期在粉嶺裁判法院審訊。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關注新界鄉郊地區的偏僻路旁或避車處等公眾地方容易成為非法棄置廢物的地點。環保署去年12月在北區坪輋五洲路旁一個非法棄置廢物黑點,安裝兩組配備夜視功能的監察攝錄系統,以加強監察及阻嚇非法棄置廢物活動,並協助蒐證和檢控。被棄置於上址的廢物包括大型工商業廢物,除阻塞通道外,亦引致環境衞生問題。

 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任何人從車輛,包括貨車、私家車及電單車,將廢物棄置在街道或公眾地方,即屬違法,登記車主可被檢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記者 馮煒強)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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