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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当年长沙所建十大标志性建筑之一——华侨大厦拟实施外墙抢险工程

2018-08-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刘洗涌报道:近日,记者从湖南华侨大厦有限公司获悉,最早来长沙投资兴建岳麓山庄的港商,拟实施当年长沙所建标志性建筑之一--华侨大厦外墙抢险工程。
 
 
  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华侨大厦于90年代初建成,为改革开放初期湖南省政府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也是长沙市当年十大标志性建筑之一。大厦建成至今已逾20年,建筑物及相关设备老化。由于当年大厦建成时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收取维修基金之类的规定,所以物业这块无资金投入。为保障大厦及行人安全,该公司采取了增加购买保险及防坠落告示等各项措施。2016年8月5日,华侨大厦外墙发生严重脱落事故,险情发生后,该公司积极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依法理赔,立即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向全体业主通报了事故情况;2016年9月7日,该公司又垫资邀请湖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对外墙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同时积极与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芙蓉区建设局、规划局联系沟通,通过了按紧急抢险进行维修的可行方案,已为全体业主节约了数百万元的外墙抢修费;2018年7月31日,长沙发生了大暴雨,华侨大厦东墙面大片脱落,墙片散落满地,损坏多台小车,所幸没有造成过路人员伤亡,事发后,该公司及时设障防护,排除了部分易落悬挂物。

  

 

 
 
  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大厦公共设施的使用安全,近十年来,该公司为大厦公共设施多次维修已垫付了数百万元资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大厦公共设施部分的管理主体归业主委员会,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7年,屡屡敦促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依法履行业主责任,并促进业主们拟定了《华侨大厦业主大会关于外墙维修的决议》,全体业主亦已签字,但由于业主委员会将部分小业主对物管费的分歧与外墙维修费强行挂钩处理,对全体业主签名的维修方案置之不理,导致外墙抢修至今无法实施。该公司的抢险方案,有关部门已经审批超过两年多了,业主委员会还没组织落实,成了一纸空文。现在,华侨大厦外墙存在这么重大的安全隐患,危及大楼周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该公司一再向乔庄社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和芙蓉区政府等职能部门多次反映,但至今未能妥善处理。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外墙保修期为五年,过了保修期应由房屋维修基金出资进行维修。由于历史原因,华侨大厦在销售时没有向业主收取维修基金,现在出现瓷砖脱落、墙体剥落等问题,需要全体业主共同筹集资金进行维修。《物权法》第七十条亦规定,房屋外墙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大厦全体业生对公共部位和共享设施设备享有共有、共享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共同承担责任。有关物管费或垫付的维修费问题应该分开处理,不应因此影响外墙抢险。该公司认为,业委会的行为是不作为或乱作为,政府应该接管业委会,立即组织全体业主展开外墙抢险工程,以免上述安全隐患危及大众的生命安全。有关部门应当机立断,不再拖延或互相推诿。

  据记者了解,华侨大厦目前多次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已随时危及人民生命安全,若不及时消除,很有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公共安全事件。事态如何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李振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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