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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沙新規提高金融業獎勵 最高達7千萬

2020-08-02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李苑立 報導:廣州南沙區日前印發了《關於優化提升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1+1+10」產業政策體系文件之金融服務業發展扶持辦法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優化細則》),對原有政策進行全面優化提升,從本月起,金融服務業來南沙落戶最高可獲約7千萬元人民幣的重獎。

  獎勵範圍涵蓋35個金融業態
 
  本次《優化細則》拓寬了獎勵範圍、增加了獎勵類別、提升了獎勵力度。獎勵對象包括重點持牌法人金融機構、重點發展金融企業、特色金融企業等,共涵蓋35個金融業態,基本實現金融全業態獎勵全覆蓋。
 
  《優化細則》分為十四章共五十條,既有落戶獎、經營貢獻獎、辦公用房補貼、人才獎、提升能級獎等一攬子獎勵政策,又有要素平台獎、融資租賃業務獎、企業上市獎、金融科技專項獎、投資獎、資金配套獎、金融服務平台系列獎勵等專項獎勵政策,搭建了金融業扶持新體系,打出資金扶持與貢獻獎勵的組合拳。

  新落戶重點持牌機構最高獲7000萬
 
  對新落戶的重點持牌機構,南沙此次明確可最高獎勵近7000萬元人民幣;新落戶的重點發展金融企業最高可獲得近6300萬的資金扶持。金融企業首次被評為世界企業500強、世界企業1000強或中國企業500強,一次性最高給予2000萬元獎勵。對重點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和重點發展金融企業,按其新增實繳資本規模,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
 
  另外,在辦公用房補貼方面,對金融企業在南沙區租用自用辦公用房,每年最高給予30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購置自用辦公房產,一次性最高給予1000萬元補貼。
 
  在企業上市獎方面,企業在國內主板、科創板、創業板、中小板或境外上市,最高給予800萬元獎勵;上市公司遷入南沙區的,一次性給予500萬獎勵;同一企業自新三板精選層轉板上市的,最高可獲得1100萬元獎勵。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最高給予300萬獎勵。對引入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
 
  在金融人才方面,南沙區已經出台相關規定,領軍人才最高可獎勵500萬元的安家補貼、高學歷人才的住房補貼檔次分別為:本科2萬;研究生4萬;博士6萬,各項人才均可享受配套服務,如人才公寓、人才卡、人才綠卡、出入境便利化等。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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