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显聪去年参加“占中”时被警方“抬走”。资料照
此前在香港违法“占中”(占领中环)期间拒捕、阻差办公而入狱的香港男子招显聪,22日再因“占中”期间袭警被判监禁14天。
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22日作出上述裁决时指出,考虑到被告的背景报告及过往定罪纪录,认为没有求情理由,判囚14天是恰当的刑罚。
30岁的招显聪当天被囚车押送到法院听取判刑。案情指,他去年11月在旺角“占领区”清场期间,号召示威者冲出马路,被警方拦阻时用手推及胸撞执勤警员。他被裁定袭警罪名成立。
招显聪犯案叠叠。此前,他曾擅闯军营於去年6月被判入狱两周、缓刑1年。在缓刑期间,他又涉嫌在违法“占中”期间拒捕、阻差办公,被法院判即时监禁4星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