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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5名落馬官員對抗組織審查 13人為省部級

2015-12-15
来源:法制晚報

  近日,經中央紀委批準,中央紀委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對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司長熊躍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在通報中提到,熊躍輝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

  據記者梳理,今年中紀委網站紀律審查欄目的通告中,有35例“干擾、妨礙組織審查”或“對抗組織審查”的表述。其中落馬的“大老虎”數量較多,有13人為省部級官員。

  數量 35名落馬官員“對抗組織審查”

  今年2月,遼寧省紀委對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宋景春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其中提到,宋景春“在組織調查期間,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贓款贓物,對抗組織調查”。這是今年首例在通報中出現“對抗組織調查”表述。

  據記者梳理,今年中紀委網站紀律審查欄目的通告中,共出現35例“干擾、妨礙組織審查”或“對抗組織審查”的表述,在全部554條通告中僅占6.5%,但下半年以來這一表述的出現率明顯上升。

  具體來看,今年上半年僅有5例,另30起均是集中在今年下半年。僅12月份就有7名對抗組織調查的官員落馬。12月3日,據山西省紀委消息,中共山西省紀委對山西省第十屆省委委員、省委巡視組原組長劉向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劉向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轉移、隱匿大量贓款贓物,干擾、妨礙組織審查,被依法雙開。

  今年2月,中央紀委廉政理論研究中心副主任謝光輝強調,“要把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等行為作為審查重點,對轉移贓款贓物、銷毀證據,搞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納入依規懲處的重點內容。”

  級別 近4成是省部級官員

  法晚記者注意到,在這些與組織對抗的落馬官員中,“大老虎”的數量“可觀”,35人中有13人為省部級官員,占近4成。其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中國第一汽車集團董事長徐建一均在此行列。此外,正廳級官員占31%、副廳級占到26%。

  今年7月,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在他的通報中提到,“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此外,據記者梳理盤點,這些對抗組織審查的官員中,以中央部委、國企的大老虎最多,有6名。而兩廣、福建地區也出現較多案例,廣東人數最多,為5人。

  今年7月21日,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監察廳原廳長鐘世堅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經查,鐘世堅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審查紀律,干預案件查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等。此外,通報特別提到,鐘世堅還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與部分行賄人員串供,并將巨額財物轉移藏匿。

  招數 “訂立攻守同盟”和“轉移贓款”占6成多

  據法晚記者盤點,這些涉案官員與組織審查“對抗”的方式主要有五種,其中“轉移、藏匿贓款贓物”和“訂立攻守同盟”是最常見的兩種,各為11例和10例,共占6成多。一些官員還會選擇串供、偽造隱匿證據或單純欺騙的方法。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個別干部過分相信攻守同盟,殊不知,這些所謂的攻守同盟,不過是因利而聚,在鐵證面前,根本不堪一擊。但這也恰恰說明了他們把黨紀拋到了九霄云外,連對抗組織調查本身就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都不明白,這是錯上加錯,必須嚴懲不貸。

  此外,有些官員甚至“多管齊下”,例如,湖北省隨州市人大副主任陳家堂在得知組織對其有關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調查后,偽造、隱匿證據,串供、轉移贓物,隱瞞事實真相,干擾、妨礙、對抗組織審查。在其通報中還有“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表述。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陳家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在查閱資料過程中記者還注意到一些“歪招”:有人在省紀委對其有關問題進行初核時專門模擬問話,進行串供。2013年8月,四川省蓬安縣委原書記袁菱在網絡上被人實名舉報,之后她利用手中權力與老板訂立攻守同盟,企圖對抗組織調查。袁菱把老板一個個叫過來進行“模擬談話”。不料,事到臨頭,老板們還是棄她如敝屣。最終,袁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組織調查,隨后被免職、開除黨籍。今年7月,袁菱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行賄罪被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延伸閱讀

  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可依規定從重或加重處分

  “‘對抗組織審查’是今年以來比較新鮮的一個說法,但并不是一個新鮮的現象。”今天上午,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法晚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抗組織審查,在查處腐敗官員的過程中一直都有存在。但在通報中增加這一提法,是因為在長期的反腐過程中,發現官員懷有僥幸心理、利用各種方式辯解企圖掙脫現象突出。

  竹立家認為,官員簽訂同盟協議的過程中,他們的“同盟對象”可能為其他官員、下屬、企業老板,因為他們之間存在權權交易、官商勾結,甚至是家族腐敗。

  此外,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特邀監察員馬懷德認為,中央巡視發現的問題中,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以及侵吞國有資產、買官賣官等,一直占有相當比例。

  馬懷德表示,今年中紀委多次強調,要將“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列為年度重點,并將“搞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納入依規懲處重點,體現的都是“問題導向”,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應對策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有其他干擾、妨礙組織審查行為的”,可以依照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對抗組織審查,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的、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員的、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的,應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文/記者 李文姬 張珺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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