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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夥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亿元在珠海开审

2016-06-07
来源:中新社

  珠海香洲法院6日对外宣布,该院开庭审理一起持续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亿元人民币的被告人中,有5名被告人仅是初中、中专等文化程度。

  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08年开始,刘某等人在广州成立“广东和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10月起,刘某等人先後在深圳、珠海等地成立分公司。2014年初,刘某筹划成立珠海分公司,邓某积极为刘某出谋划策,并向被告人刘某推 了侯某、谭某帮忙管理珠海分公司。

  2014年4月,广东和生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成立。刘某等人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某大厦的一个单元作为“广东和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并以投资“天京百货”超市、“时尚佳城”商场、“天京连锁”酒店等为名,以投资期为一年、年利率为24%高息回报作为引诱,不断吸引被害人“投资”。被告人先後吸收了80多人的款项共约人民币2000多万元,侯某从中收取了提成200多万元。

  此外,自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期间,刘某开设的“广东和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上述方式非法吸收了300多人的投资款项共计人民币6000多万元。

  刘某在庭审中辩解,当初成立珠海分公司并不是为了吸收投资款,祗是为了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被告人的辩护人在辩护中时主张,该案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因为合同的签订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所吸收的款项也是转到公司的账户。

  据了解,该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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