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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運億元毒品台灣被捕 面臨判死刑或囚終身

2017-06-30
来源:香港商報

  港女攜8公斤可卡因闖關在桃園機場被捕。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台灣航警局昨日破獲桃園機場近幾年來最大宗的毒品闖關案,一名年輕香港女子疑因財困被販毒集團利用聘為「闖關部隊」,企圖攜帶將市值近1億元新台幣的可卡因,迂回地從巴西飛往杜拜再轉機至台灣桃園機場,被早已獲得線報的航警局人員查獲,涉案女子現正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

  巴西赴台藏8公斤可卡因

  據台灣「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表示,6月初接獲情報,指有毒販將從巴西經由杜拜轉運毒品到台灣,專案人員在比對上萬筆資料后,鎖定部分可疑對象,終掌握一名可疑的姓李香港女子(27歲),從巴西經由杜拜轉機,乘坐阿聯酋航空於前日下午4時30分抵台,航警與關務署台北關關員立刻跟監,隨即在李女通關時截查,結果在其行李篋夾層中,搜出3塊用黑色膠袋及膠紙綑綁的物品,經毒品試劑測試確認為可卡因,該批毒品共重8.05公斤,經過稀釋后市值將近1億元新台幣(折合約港幣2600萬元),估計可供40多萬人吸食。

  失業財困貪2萬元鋌而走險

  李女接受偵訊時一度泣訴自己不知道攜帶的是毒品,又聲稱以為是石頭,但警方表示已掌握其的犯案過程,早已鎖定她和她的朋友,李女才承認自己有吸食大麻,因為失業3個多月有經濟壓力,在亟需用錢下才鋌而走險,於是透過朋友介紹在巴西取得該批毒品,接受以港幣2萬元的酬勞,將毒品帶到台灣,又稱在入住指定的酒店后,有人會跟她聯絡取貨。李女接受調查后,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追查其他涉案人。

  在台灣,可卡因被列為一級毒品,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制造、運輸或販賣第一級毒品,可被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折合約港幣514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一級毒品者,可被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約180萬港元)以下罰金。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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