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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險代理虛報學歷勢判囚

2018-02-0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一名40歲女求職者使用虛假學歷證明,自稱已有中五教育程度,並提交英文中學畢業證書,欺詐6名前僱主以聘用她為保險代理人或會員顧問。事件被廉署調查後揭發,被告被控6項欺詐罪。被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錢禮指案情嚴重,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期間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楊頌婷育有一名23歲及一名6歲兒子;辯方指,被告15歲離家出走,於17歲時誕下長子,當時須獨自撫養孩子,以致無法完成中五學業。但楊於2010年至2012年決定重返校園,於香港專業進修學校完成修讀相等於中五學歷的毅進課程。

  認欺詐6前僱主具中五學歷

  惟楊其後求職時都沒有申報毅進學歷,反而一直聲稱自己於1989年至1994年期間曾於一間中學就讀,並取得中五的教育程度,虛報及向每間公司提交博允英文中學的畢業證書,但該中學於1988年已停辦。被告結果先後分別獲該5間保險公司聘用為。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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