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30宗涉教師操守調查初步成立 正考慮作出懲處

2019-12-1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訊】自6月中至11月初,有106宗與近期社會事件有關的教師專業操守個案展開調查,目前,已初步完成60宗個案。教育局表示,十分重視教師的專業操守及學生的行為,會嚴肅跟進每個被判罪、被捕及被投訴的老師個案,指當中約30宗初步成立,正考慮應作出的懲處,但由于案件情况不同,正在研究不同程度的惩处办法。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當局嚴肅跟進事件,會調查事件是否屬實、背後情況,以及事件中相關教師有否違反專業操守,從而作出警告及譴責,最嚴重會考慮取消教師註冊等決定。

  据悉,在已初步完成的60宗个案调查中,包括早前已发出谴责信的两宗案件,即在社交网站发表诅咒香港警察及其家人的嘉诺撒圣心书院通识科教师赖得钟,以及诅咒警察子女“活不过7岁”的香港真道书院教师戴健晖。

  至於被捕教師的數目,由於涉及法律程序,教育局稱在現階段不便置評,但强调,如確立教師有違法行為,他們除了要承擔法律責任外,會根據《教育條例》嚴肅跟進,若情況嚴重,可以取消其教師註冊。

楊潤雄 资料图

  就一名教師早前在上水天平邨被捕,教育局已要求學校應履行其作為僱主,以及確保學生安全的責任,考慮暫停該教師的職務。被問是否未審先判時楊潤雄表示,每當有教師被捕或被落案,都要向學校申報,校方根據被捕原因及可能涉嫌干犯罪行,決定有關教師是否適合繼續在學校任教,包括考慮學生安全、對學校未來管理影響,以及會否對學校構成威脅,與是否懲罰教師未有直接關係。

  對於有學生參與示威活動,做出違法行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關注情況,不希望有人將暴力帶入校園。

  她表示,已要求教育局長嚴肅跟進違法被捕教師情況,並要求各學校跟從局方上月底向官津學校發出的通告,阻止學生參與違法行為。

  对于再有学生及教师涉违法事件,教育界也对此感到忧心。教育评议会主席何汉权指出,老师带学生犯法,行为恶劣,香港教育局有必要主动调查,若案件其后正式起诉,涉事学校也应考虑将其调职以保护学生。

  教联会主席黄锦良也表示,认同涉事学校应主动配合调查,尽快考虑将涉事教师停职,以保障校内其他学生免受影响,如证实违法失德更需要严肃处理作出惩处,以维持教师团队专业。


  葛佩帆 资料图

  据此前报道,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6日通过议案,要求教育局严肃追究纵暴教师责任,严惩发放煽动仇恨言论,怂恿学生参与非法集会或街头暴力的香港教师。

  在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上,民建联议员葛佩帆及张国钧提出动议,要求教育局向所有学校的学生呼吁,不要在网上发送任何暴力罪行或仇恨言论,最终以17票赞成12票反对获通过并交局方跟进。

  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校友会会长李汉祥表示,作为一名老师,应该努力教导学生遵纪守法,爱护香港社会,如果老师做出煽动性行为怂恿或鼓动学生参与暴力犯罪,那么这类老师除了要受到教育界的谴责外,还要为此承受纪律处分。

  身为老师,不负责任、误人子弟,本身就要“罪加一等”。他相信,这项议案的通过有着非常正面的警惕作用,该项议案就是要告诉香港整个教育界,老师、校方管理层、学生和家长都应该知道,学生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不应作出任何暴力、违法行为。

  涉藏白電油鐵釘膠管 師生4人获准保釋

  被捕老師、學生等4人今日提堂。圖:星島

  警方日前在上水天平邨截查懷疑意圖堵路人士,搜出鐵釘、電鑽及白電油等,並拘捕包括教師、學生等多人。其中一名教師、兩名學生及一名裝修工人合共被控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4名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和指紋校對工作。裁判官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4名被告以現金5000至10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遵守宵禁令和每周須到警署報到3次。

  4名被告依次為39歲裝修男工人何國基,17歲學生陳家維,18歲學生林曉偌,和31歲男教師謝銘基。首3人被控本月9日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天台,持非法意圖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3罐白電油,一個載有24樽米酒的紙箱,37個裝有鐵釘的塑膠軟管,一個載有大量鐵釘和塑膠軟管的背包。

  而男教師謝銘基則被控同日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2樓,持非法意圖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2把剪刀,2把剪鉗和一個扳手。

  控方透露,本月9日凌晨,警員在天平邨停車場巡邏時發現有人形跡可疑,要求增援後在停車場天台上發現有超過10人聚集,有人揚言“聽日可以拮爆啲車軚”。警方表明身份後群眾四散,分別在停車場5樓和2樓拘捕案中4人。

  警方其後在天台上搜獲疑似白電油和鐵釘等可疑物品,和一些屬於第三被告林曉偌的個人物品,同時在5樓檢獲24瓶雙蒸酒。警方拘捕4人後,再分別在次被告陳家維和第四被告謝銘基的背包內搜出剪刀剪鉗扳手等可疑武器。

  首被告何國基和次被告陳家維均向法庭投訴,在被制服後仍遭警方以非法武力對待。其中陳家維投訴有警員將剪鉗靠近他下體附近,作勢要剪,然後他再遭胡椒噴霧射眼部。結果他在視力模糊的狀況下,被警方推撞和威脅解鎖手機,陳終於在不請願下交出手機和解鎖密碼。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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