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公僕更應恪守中立遵紀守法

2020-01-11
来源:香港商報

  文/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政府昨首次披露,在今次修例風波裏,共有41名公務員涉及非法活動被捕,其中31人已經停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表示,公務員如果干犯刑事罪行,除了要受法律制裁,當局亦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絕不會姑息縱容。

  資料圖

  公務員犯法固然與天子庶民同罪,惟罪加一等的,乃他們違反了自己的守則、自己的專業、以至自己的忠誠。《公務員守則》訂明,第一條須恪守的基本信念就是堅持法治,此外還包括政治中立,以及行事客觀、不偏不倚等。《基本法》第99條亦指,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換言之,他們從事違法活動,已違反了守則要求,更莫說涉及政治因素,甚而與政府的政策立場相違。根據《公務人員(紀律)規例》,對干犯行為不當或干犯刑事罪行的公務員,當局可採取正式紀律行動,紀律處分包括譴責、降級、處以金錢上懲罰等等,最嚴重者是革職,亦即炒魷。的確,公務員雖被形容是「鐵飯碗」,但不代表擁有「免死金牌」;資料顯示,每年都有十至廿宗公務員被革職個案,說明公務員以身試法的後果,不單要面臨牢獄之災,也可能會丟掉飯碗。

  一直以來,香港公務員予人形象專業,是一支優秀卓越的團隊,在海內外享有極高評價,理由正是他們盡忠職守,尤其緊守法治、政治中立等信念。令人遺憾的是,本該樹立恪守法治、政治中立榜樣的公務員,卻居然將此拋諸腦後,這難免帶來一種錯覺,以為一向中立的公務員都出來反對政府了、一向守法的公務員都訴諸違法抗爭了……其對市民大眾的心理衝擊,顯然跟其他人大不相同。必須強調,以全港18萬名公務員衡量,當前被捕的41人僅佔極少的比例,極少數的害群之馬,實不代表全體公務員,正如羅智光昨日所言,公務員團隊整體仍然堅守法治、盡忠職守,希望社會不會以偏概全。然而,有鑒於公務員在市民心中地位及其特殊影響力,公務員違法違規的個案肯定一宗都嫌多;也莫說,最近有公務員參與由反政府組織推動的「新工會浪潮」,包括有所謂「新公務員工會」強烈譴責「警方限制港人行使遊行、集會及結社自由」云云。對此,警方依法處理群眾活動,固然是合法合理之舉,有人若然不滿應循既定途徑作出申訴;而且,正如政府即日發表聲明回應指,公務員不應肆意批評政府政策或個別部門的執法行動,以免損害其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事實上,相關公務員工會涉嫌有違公務員守則的舉措,當局誠宜嚴正依照既定要求作出紀律行動。

  公務員是政府體制內重要構成部分,恪守法治、政治中立乃他們服務政府、服務市民的基礎。試問公務員若然帶頭違法、處事又以政見行先,又如何服務市民呢?難道打999時要先問顏色?審批供水要審視政治取向?尚幸,18萬公務員團隊裏,絕大多數均守法守紀,跟絕大多數的市民一樣;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新年時寄語香港:「沒有和諧穩定的環境,怎會有安居樂業的家園!」作為支撐香港及特區政府的中流砥柱,公務員無疑更應做好榜樣、貫徹公僕專業身份!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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