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25人涉煽惑集結罪 於15日提訊

2020-09-14 23:07
来源:點新聞

  「禍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肥黎)一直與外部勢力勾結,公然支持反中亂港勢力,多次帶頭參加及煽動市民參加非法遊行。今年6月4日,他還涉嫌公然煽動他人到維多利亞公園非法集會。警方經調查後分别控告黎智英、李卓人連同多名「支聯會」成員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先後有合共25人被控,他們將於15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訊。

  警方最初向13人發出傳票,13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控罪指他們6月4日在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上述13名被告已於早前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法庭將案件押後至15日再訊,各被告則准無條件保釋候查。警方在上次案件提訊後再發出傳票,加控部分被告其他罪名,除了黎智英沒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外,其餘12被告均被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李卓人被加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警方也向另外12人發出傳票,控告他們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何秀蘭,民主黨胡志偉,「支聯會」梁國華,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前「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荃灣區議員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他們亦於明天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訊。羅冠聰在警方發出傳票前已逃離香港,更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正被警方通緝,他明天會缺席聆訊。

[责任编辑:謝燁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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