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病房施襲襲警男子罪成 3被告囚17至32個月

2020-12-18 18:13
來源:香港商報網

 去年6月底,3名警員涉嫌在北區醫院病房,向涉嫌襲警被捕的六旬男子鍾志華施襲。3人先後承認和被裁定瀆職罪成。法官今午(18日)在區域法院判首被告囚32個月、次被告囚2年7個月、第三被告囚1年5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歐國偉(26歲)、鄧文謙(25歲)和林易昇(31歲),前兩人在案件開審當天認罪,第三被告不認罪受審後被定罪。案中其中一人正停職,其餘兩人分別已離職及遭終止聘用。

 控罪指,被告歐國偉、鄧文謙、林易昇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在上水北區醫院7A房,身為警務人員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襲擊被羈押中的男子鍾志華。(圖源星島)

[責任編輯: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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