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刊憲要求曾身處30個處所人士強檢 包括27間學校

2021-05-11 22:49
來源:香港商報

 政府今晚(11日)公布,將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0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公眾,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無須接受強制檢測。一般而言,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是指在14天前已經合共接種了兩劑新冠病毒疫苗。

 因應早前涉及N501Y變種病毒株的本地個案,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需要再次進行檢測。另外,由於27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與新冠肺炎相似,為謹慎起見,該27間學校亦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根據現行做法,衞生防護中心會直接向這些幼稚園及學校提供糞便樣本瓶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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