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不在場可入罪 脫罪男獲准上訴至終院

2021-06-07 11:02
來源:香港商報網

 前年上環暴動案,其中一名被告湯偉雄,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准,就「伙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案和暴動案,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表示,案件涉及的法律論點,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對未來檢控工作影響深遠,因此批出上訴許可。

 湯偉雄和另外兩人早前涉及前年上環暴動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區院法官指,「伙同犯罪」的檢控基礎,不適用於並非身在案發現場的人,但上訴庭在律政司尋求法律指引之下,裁定「伙同犯罪」原則適用於非法集結案和暴動案。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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