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灣區潛力大籲法律界把握機遇

2021-08-04 00:59
來源:香港商報

 國家司法部主辦的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於上月尾在香港完成。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大灣區發展無可限量,加上國家政策清晰,創新科技、商業活動等產業鏈,很多都落戶在大灣區,如果香港律師可以實踐到自己的法律知識,對自己個人、業務,以至是大灣區而言都是好事。

 可大大拓展服務範圍

 鄭若驊感謝中央通過《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讓香港執業律師有機會參加考試,領取執業資格。她說,內地部門在考試的實際操作上,同樣給予很多幫助,既安排精準的課程,又安排在香港設立試場。

 鄭若驊說,現時內地與香港部門正探討舉行第二次考試,並鼓勵更多律師、大律師、資深大律師日後參加考試,好好把握大灣區的機遇。她又認為考試對於律師的發展很有多方面的幫助,第一是業務會擴大,因為完成考核的律師能就中國法給予關於民商事的意見,可參與大灣區九個城市的訴訟。

 第二,考試對於律師的個人發展很重要:「現時世界各地沒什麼是不跨境的。除了比較細小(商業活動外),較大的商業活動都會有跨境因素。香港的執業律師能在內地執業,有兩個執業牌照,對他們自己來說都成長很多。」

 第三,在民商事活動中,大多數都以仲裁形式解決爭議,當香港律師具有仲裁、調解的經驗及專長,到內地發展會有很好的機會。她舉例指如果內地企業與外資企業有爭議,香港律師既能提供中國法律的意見,又有機會代表中國企業或外國企業就中國法律提供仲裁、調解業務。她續說,大灣區也不只有港資、中資企業,當外資企業去內地發展,都需要關於中國法的意見,香港律師可以有機會將自己的服務範圍大大增加。

 反外國制裁法合法情理

 第四,考試加強內地、香港律師之間的交流機會。她提及自己仍在私人執業時,已見到內地企業除了會聘用中國律師外,當面對涉外情況也會聘用香港律師。如果香港執業律師可提出關於中國法律的意見,當他們與內地律師溝通時,大家可以相互了解,加強合作,做到雙贏。

 此外,鄭若驊支持國家制訂反外國制裁法,是「合法、合理、合情」。她亦分享日前訪問北京的行程,拜訪不同部委和機構,包括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與行長金立群會面,律政司上月已與亞投行簽訂協議,借調律政人員到該行的法律部門。她也出席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法規局和律政司舉行的三方交流合作安排簽署儀式。該三方平台旨在為內地企業和香港法律界提供溝通渠道,透過定期交流分享經驗和知識,優化兩地的營商和投資環境。(記者林駿強)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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