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引入投資者識別碼 明年下半年港股實名制

2021-08-10 23:40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證監會落實於明年下半年,引入俗稱「港股實名制」的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再於2023上半年引入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證監會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梁仲賢稱,新制讓其能夠及時監察港股運作,繼而促進市場廉潔穩健。

 證監會去年底就引入「港股實名制」展開實名諮詢,昨就此發表諮詢總結。在新制實施前,證監會將與港交所(388)合作提供業界培訓,並於今年9月或之前,就籌備工作及落實時間表向業界提供指引。

 實名制不適用於IPO

 在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下,證監會規定,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須向港交所提交在港交所發出證券交易指令的客戶名稱及身份證明文件資料,上述團體同時須於就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及房託基金(REITs)相關場外證券交易,向證監會匯報有關資料。

 不過,證監會強調,「港股實名制」並不適用於首次公開招股(IPO),但適用於在聯交所交易系統上市或買賣的證券,當中包括構成《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指的「證券」的債券。另由於股票期權及期貨,是於港交所旗下衍生產品市場的電子交易系統,而非聯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故投資者識別碼制度明年下半年開始實施時,不會涵蓋股票期權及期貨。

 另外,對於在「港股實名制」下,如何進行碎股交易,證監會在諮詢總結中指,當自動對盤及非自動對盤交易指令,以及向聯交所作出交易匯報只關乎碎股時,將容許相關受規管中介人,自願附加券商客戶編碼。

 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2023年實施

 至於在2023上半年實施的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方面,證監會將匯報時間規定,延長至轉移/存放/提取當日後的3個香港交易日內完成。不過,如涉及交易的場外證券交易獲印花稅寬免,或由預託證券轉換為股份(反之亦然),便毋須向證監匯報。

 證監會亦將在今年底或之前刊發技術文件,將會就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而設立的電子呈交網站提供技術細節。(記者 鄺偉軒)

 (頂圖:證監會落實於明年下半年,引入俗稱「港股實名制」,圖為證監會主席雷添良。)

[責任編輯:謝燁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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