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河區提振文化和旅遊消費若干政策》正式出台,從優質商業演出扶持、舉辦大型文娛活動獎勵等十個方面拿出「真金白銀」,旨在進一步提振市場消費信心,釋放文旅消費潛力,深化文旅融合,為包河文旅產業發展注入新動能。
此次政策重點投向五大領域:培育壯大文旅市場主體,拓展入境旅遊市場,促進文旅消費升級,引進高品質演出資源,開展文旅商融合活動。
在培育壯大文旅市場主體方面,對年度營收同比增長25%以上的規上旅行社,年度營收按排名前五位,分別給予16萬、14萬、12萬、10萬、8萬元獎補;對年度前三季度入住率65%以上的住宿業企業,年度營收同比正增長,年度營收排名前五位,分別給予16萬、14萬、12萬、10萬、8萬元獎補;支持A級以上旅遊景區提檔升級,帶動景區年度營收同比增長5%(含)至10%、10%(含)至15%、15%以上三個檔次,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獎勵。
獎勵拓展入境旅遊市場
在拓展入境旅遊市場方面,對全年接待境外遊客不少於800人次的旅行社,按每人次30元給予獎勵;開展固定航班客機切位組織境外遊客,在包河區住宿1晚,每航班境外遊客不少於30人的,獎勵3000元,不少於50人的,獎勵5000元;住宿2晚及以上,每航班境外遊客不少於30人的,獎勵6000元,不少於50人的,獎勵10000元。
在促進文旅消費升級方面,在線旅遊企業或在線旅遊平台店鋪開設包河旅遊專欄,若全年在包河區過夜遊客累計訂購量達1萬(含)至3萬人次,獎勵5萬元;3萬(含)至5萬人次,獎勵10萬元;5萬(含)以上人次,獎勵15萬元;對在旅遊景區、特色街區、酒店、旅遊民宿、影院、文化劇院、限額以上商場超市便利店等消費的個人,發放不同面額消費券。
在引進高品質演出資源方面,對主辦單位以市場化方式引進A類演出劇目,單個項目售票觀眾不少於700人次、上座率70%及以上,按每人次10元獎勵主辦單位,單個企業全年累計獎補不超過10萬元;對主辦單位以市場化方式舉辦大型演唱會、音樂節,票務營收在本地結算,根據每站次售票人數分檔獎勵,最高獎勵15萬元,若每站次省外觀眾比例達40%以上,補貼金額可上浮10%。
在開展文旅商融合活動方面,對開展文旅商體融合消費推廣活動的企業,按活動現場銷售額分四個檔次,分別給予主辦企業3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獎勵。
據悉,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記者 柏永 通訊員 包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