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蕪湖市對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進行了調整。經過此番,蕪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升至每人每月918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這一變化惠將及全市8萬餘名低保對象。
城市、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確定,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194元和1118元 。上述變化將惠及全市8萬餘名低保對象。
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由各縣市區、開發區根據當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確定,其中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於當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的50%、30%、4%;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對應標準分別不低於35%、20%、3%,同時明確全自理護理標準不得高於當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另外,六十年代精減下放退職職工救濟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805元。
撐起民生「保護傘」
調整後的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蕪湖市民政局要求各縣市區嚴格落實相關責任,確保應保盡保,及時足額發放各類社會救助資金,讓困難群眾切實享受到政策福利。有需要的城鄉居民,可向戶籍所在地鎮(街道)或村(居)委會諮詢具體政策並按規定程序申請救助 。
一直以來,蕪湖市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此次社會救助標準的提高,是蕪湖市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有助於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生活壓力,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為困難群體撐起「保護傘」,兜牢民生底線,讓每一位困難群眾都能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共享城市發展成果 。(記者 柏永 通訊員 吳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