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金華市、舟山市獲批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作為一項對外開放戰略,2015年,國家在杭州設立第一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此後的幾年中,寧波等地陸續設立綜試區,隨着本次金華、舟山獲批,浙江共有12個綜試區(其中金華市有金華、義烏兩個),率先實現省域全覆蓋。
近年來,浙江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跨境電商,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率先出台實施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行動,聚焦「生態圈」,以點帶面抓主體、聚焦堵點抓便利、突出重點抓服務,努力用跨境電商的「好」助力外貿的「穩」。
據測算,2021年,全省實現跨境電商進出口3302.9億元,同比增長30.7%,規模約佔全國六分之一,其中出口2430.2億元,同比增長39.3%,全省出口活躍網店達14.9萬家。同期,通過海關跨境電商管理平台出口大幅增長3.7倍。
根據《批覆》,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要複製推廣前五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發揮跨境電子商務助力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數字化發展的積極作用,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健康持續創新發展,全力以赴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同時,要保障國家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交易安全、國門生物安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和有效防範交易風險,保護個人信息權益,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商務部將建立健全評估和退出機制,定期開展評估,促進優勝劣汰。(記者 張夢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