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是國家重大戰略,也是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方向。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深合區」)具備低碳發展的經濟基礎、產業承受力、技術條件和市場需求,可通過先行先試,探索率先實現碳達峰,並通過有效交易機制實現碳中和,為東部發達省市及中西部地區相關產業園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並提供可複製、推廣的經驗。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工商聯合會會長何敬麟對此提出六點建議:做好頂層規劃;優化供能結構;完善綠電交易機制;開展碳排放抵消、碳稅等機制試點;籌備國家碳交易所;設立中國-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碳關稅)智庫機構。
做好頂層規劃。粵澳雙方高水平聯合編制深合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及碳中和實施規劃路徑,包括但不限於深合區碳達峰整體方案,主要碳排放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碳金融和 低碳產業發展方案,以及碳中和遠景目標和實施路徑等。
優化供能結構。下大力氣提高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合理控制油氣消費,深化集中供冷供熱建設及商業模式創新,推廣超低能耗建築、「光儲直柔」建築,提升建築使用和建造過程能效水平,促進「建能融合」,提高交通電氣化比例,引入光儲充模式,完善綠色智能交通基礎設施功能,促進「交能融合」;構建「源網荷儲一體化」新型電力系統。
完善綠電交易機制。重點研究通過電能替代等政策及碳權交易市場,深化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強用能權交易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統籌銜接;另一方面,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鼓勵大容量、獨立儲能電站以「共享儲能」模式和參與電力市場方式拓展商業模式,支持新型儲能聯合可調節負荷、高載能工業負荷、 5G基站、充電網絡等用戶側資源聚合形成調度直控型「虛擬電廠」,參與電力市場競爭和系統運行調節。
同時,設立深合區售電公司,通過綠電交易機制、分布式交易綠電機制,深合區直供海上風電試點 ,以及分布式光伏、 BIPV等方式, 實現深合區100%銷售綠電。深合區管委會並執委會根據情況予以售電公司政策指導和經濟補貼。
開展碳排放抵消、碳稅等機制試點。建議國家盡快重啟CCER機制,對油氣等化石能源的碳排放構建抵消機制。可考慮在深合區內進行碳稅試點,對交通、居民等小型碳排放源徵收碳稅,以此對沖CCER交易費用。
籌備國家碳交易所。利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系列優勢資源,籌備建立國家級國際碳交易所,在落實黨中央《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同時為國家碳排放、碳中和總體戰略做先行先試樣板。
設立中國-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碳關稅)智庫機構。建議在深合區設立中國-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碳關稅)智庫機構,服務中國政府碳邊界調整機制談判,以及向外向型企業提供碳關稅相關事項諮詢與研究,協助外向型企業做好碳關稅合規管理研究課題,提前謀劃應對碳關稅挑戰的措施。(記者 林彬彬)